为取得相关资质材料便于承揽工程,牟取不正当利益,鄂州一男子孟某竟私刻单位公章,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近日,鄂州市巡特警支队治安检查站在“霹雳2号”行动中将孟某查获。
4月24日10时15分,鄂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治安检查站泽林卡点民警王亮在葛山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设卡例行检查。民警在对一辆牌照为外籍的越野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后备箱内竟然有八个单位的公章及部分工程资料。
民警随即对驾驶员孟某(男、48岁、鄂城人)展开询问。刚开始孟某支支吾吾,试图逃避警方询问,但经过警方的政策攻心,孟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原来,孟某是做工程的,因做工程需要一些资质,他就想到做些假合同来提升竞争力以便获取更多利益。因为冒用这些单位的公文必须要用到公章,孟某就通过外面张贴的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别人做了一些假公章。
因孟某涉嫌伪造印章,民警将其移交至古楼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孟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告知:我国刑法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来源于:湖北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