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认真开展任前谈话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10月10日,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队伍廉政建设,省委政法委坚持教育在先,严格落实任前谈话制度,上好新岗位第一课。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董永祥同志与新提拔交流的7名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分别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董永祥同志指出,开展新提拔交流任前谈话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实践,是委机关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关心爱护同志、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每一位新提拔交流的干部都要切实认识到这次谈话的重要意义,任前谈话不是“走过场”,而是实实在在的措施和制度,开展谈话不是组织“不放心”,而是要做到“更放心”,任前谈心谈话有激励、有希望、有提醒、有要求,根本目的是上好任前第一课,让监督关口前移、教育防范在先,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严格要求,在新的岗位上更好地履职尽责,积极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环境。

董永祥同志强调,新提拔的同志都是经过严格的组织程序,得到群众公认的优秀代表,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较好,这些同志的脱颖而出充分体现了委机关“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选人用人导向。但新岗位就是新的起点,要有新的要求、新的目标、新的面貌,尤其要在四个方面更加努力,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期望,为全省政法工作作出更大地贡献。一是工作上要更加奋发有为。提拔任用是对过去工作的认可,但也是对今后工作的期望和勉励,大家在新的岗位要更加奋发有为。特别是现阶段政法委承担的职责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艰巨,面临的形势也更加复杂,作为委机关中坚力量的处级干部,要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主动融入,准确定位,勇挑重担,义无反顾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真正把心思用在工作上,身子扑在事业上。如在法治湖北建设工作中,要积极创新,尽快探索出一条符合国情、省情的法治建设路径。二是学习上要更加积极主动。学习无止境,知识要更新。学习是领导干部成长进步和履职尽责的重要保证。要想破解改革发展难题,推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就必须始终坚持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和推进改革发展的能力,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要深入钻研政法业务,积极探索破解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难题。如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如何抓好政法宣传工作,树立大政法、大宣传的理念,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凝聚政法正能量,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法工作大氛围。三是履职上要更加敢于担当。省委专门出台了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实施办法》,作为新提拔的处级干部,要更加敢于担当负责,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大业绩。要深刻认识、积极适应从严管理干部新常态,努力践行“为官有为”的担当,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担其责,不当“南郭先生”,尽心干事、用心谋事。要争做干事创业的表率,这次得到提拔的同志都是委机关相对优秀的同志,希望大家戒骄戒躁,以这次提拔为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奋勇争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干出实效,走在前列,当好标杆,做一名优秀的政法领导干部。四是廉洁上要更加严格要求。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珍惜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等党规党纪,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思想作风,严守纪律规矩,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时刻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作者:省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