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综治办组织召开省直七部门协调会  

为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办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若干意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委政法委书记王晓东批示意见和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傅德辉具体要求,10月8日,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董永祥在省委政法委主持召开省直七部门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协调会,重点研究部门职责分工安排及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具体实施意见。省综治办副主任王丰年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提出了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

 会议指出,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中央和省委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专门召开会议,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晓东、德辉、曾欣等省领导对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鉴此,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来抓,全面落实源头防范、打击整治等各项措施,形成治理打击强大合力。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突出做好“六抓”。一是抓提高认识。今年以来,全省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455起(日均发案量在60-70起),总量同比上升31%,涉案金额2.4亿元,形势十分严峻。这些案件呈现跨地区作案、行骗手法繁多、群众防不胜防、损失难以挽回等特点,影响极其恶劣。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作为当前开展打击刑事犯罪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二是抓源头管控。全面落实电信业务实名制,省通信管理局要督促指导电信企业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确保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2016年年底前达到100%。加强银行卡管控,省银监局和各金融机构要认真审核开户申请人身份证件,确保人、证一致。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对非法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要依法打击处理。建立诈骗电话源头阻断机制,对境外诈骗电话要进行重点管理甄别,及时拦截阻断到位。三是抓依法打击。近期,省公安厅要会同有关部门,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继续由省综治办牵头对仙桃、天门、孝昌等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查,一督到底,努力实现中央提出的“年内重点地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同比下降90%以上”的目标,提高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治安满意度。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四是抓协调联动。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齐抓共管、多管齐下、标本兼职、综合治理。要建立协作机制,日常工作运行机制由省公安厅牵头,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由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牵头,共同做好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五是抓技术防范。省公安厅要借助全省大力开展政法信息化建设之机,加强省、市两级“反诈骗中心”建设,实现“止付、拦截、查询、研判”四项基本职能。省银监局要牵头做好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平台建设,实现对涉案账户的快速查询冻结。省通信管理局要加强“电子围栏”系统建设,提升对“伪基站”、“黑广播”的监测定位、逼近查找等技术能力。六是抓考核问责。省综治办要把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纳入综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给予加分奖励;对因重视不够,防范、整治、打击措施不落实,导致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甚至一票否决等综治责任制措施。

会议强调,省直七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研究制定贯彻中央综治办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若干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另行下发,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同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提请在即将召开的全省平安建设会议上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作者:省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