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中院建章立制规范执行行为

今年年初以来,荆门中院建立了执行人员权力清单等三项制度,优化执行资源配置,采取“1名法官+2名执行员+1名书记员”模式组建执行团队,落实法官负责制、合议庭定案制,建立承办法官、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三级责任清单。完善由分管院领导、执行法官和经验丰富的执行员组成的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今年前6月,共讨论异议、复议案件25件,重大涉执信访案件5件,对135件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逐一研究制定推进方案,有效促进个案化解。

梳理完善制度。将关于执行工作的18份重要文件和讲话以及33个司法解释,分类梳理为《荆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资料汇编》和《执行实务手册》,统一发放给全市每一名执行干警,便于对照《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进行援引;制定《关于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加强内部联动;制定《执行标的款物管理办法》和《民事财产保全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案款管理和财产保全行为;制作执行指挥中心值班、执行信访接待记录本,作为督办案件重要依据。

建好三本台账。建立实际执行率和结案率台账,科学评估全市法院执行实绩;建立有财产可供执行、有财产不可供执行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台账,厘清法院执行职责与当事人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的界线;建立终本案件台账,落实专人登记、动态管理。今年1至5月,全市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71件,较去年同期下降67.5%,无一名当事人对终本程序提出异议。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