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荆州中院执行局局长李云联合荆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梁中柱、沙市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熊万华,在中院信访大厅开设专室接待涉执来访群众,面对面听取案件当事人反映问题,有针对性地给予解决答复。接访首日共接待16名来访者,对来访诉求两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均作出了明确答复,让当事人满意而归。此项举措是中院为缓解法院执行信访工作长期以来“访而不决”导致的重信重访等难题而探索出的一条新路径。
涉执信访是当前法院信访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也是反映执行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指针。近年来,执行信访无论在数量还是矛盾的激烈程度上,都呈逐渐上升之势,既严重增加了执行人员的工作负担,又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为此,经研究决定,自今年7月起,除每月15日院长接访日外,荆州中院增设“阳光执行·局长接访日”制度,固定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为“执行局长接访日”,由两级法院执行局局长或副局长轮流共同接访。接访当日,不但要接待当天来访群众,而且还要对以往收到的省院督办、人大关注、院长信箱等转办的信访材料进行筛选,主动通知当事人来法院,安排对应法院执行局局长接待。规定接待过程中,对来访群众及其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登记,安排书记员全程记录,视来访者反映的情况,能够当场答复的尽量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接访后7个工作日内将答复意见主动通报来访人;对确属执行不力、不作为等情形,加大督办整改力度,情节严重构成违法违纪的进行追责处理。
案结事了,是群众的诉求,是社会的需要,更是司法人员的责任。执行局长接访日制度的实施,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有力抓手,有利于从源头上消解矛盾,定纷止争。下一步,荆州中院将认真总结实施经验,完善接访机制和程序,真正促进该制度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彻底根治“谈谈转转”现象。
(来源:荆州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