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我想看《合同法》的内容,请帮我借这本书。”6月26日,在十堰市看守所某监室,一女性在押人员向管教民警陈慧珍提出借阅书籍的要求。自十堰市看守所建成“监所图书馆”以来,每天上午1个小时的阅读时间,成为在押人员最盼望的“黄金一小时”。
阅读不仅仅是为了打发时间,在押人员通过阅读,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反思过去、思考人生,同时通过学习掌握各种技能,激发他们对自由的渴望,从而积极“自我救赎”以重获“新生”。
以往,在押人员除了放风和每日集中看新闻联播时间以外,大部分时间就是“两眼望白墙、并排‘干瞪眼’”,甚至还有的在押人员相互“交流”违法“心得”,导致监室“负能量”较重,看守所也被人认为是“灰色世界”。十堰市看守所通过研究,决定通过组织在押人员学习的方式,将他们的注意力转移到学习法律知识、专业技能方面,用书籍充实在押人员的精神世界,引导他们通过阅读来自我反省、接受管教、学习技能、思考人生,以实现“以文化人”的目的。
在此之前,十堰市纪委已将十堰市看守所做为警示教育基地,多次组织各级党政干部及家属走进市看守所,当面聆听落马官员“现身说法”,感受“高墙下”与“铁窗内”的人生落差,领悟“贪廉一念间,悲喜两重天”的真谛,从而提升廉政教育效果。十堰市看守所因此也多了一项职能。
在一次实地调研中,十堰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刘洋了解到看守所建立监所图书室的愿望,认为这也是看守所丰富管教手段的一次有益探索,对此做法予以大力支持。在刘洋的联系推动下,十堰市图书馆在看守所建立“十堰市中心图书馆看守所分馆”,并调配12000余册图书,类别包括法律、种植养殖技术、推拿按摩技术、文学、史书类等。看守所分馆借阅系统与十堰市图书馆管理系统联网,以便于及时掌握看守所图书借阅情况,并根据在押人员的借阅习惯适时调整图书内容。
十堰市看守所制定了详实的图书借阅制度,对图书借阅、安全检查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详细的管理规定,将每个监室的读书情况与管教民警的工作制度绑定,由每位管教民警根据每名在押人员的特点、现实需要,有针对性地向其推荐图书,并规定每天借阅书籍的时间为上午9时至10时间的一个小时,以引导在押人员珍惜时间,认真阅读。
为了激发在押人员借阅书籍主动学习的积极性,看守所要求管教民警每周组织在押人员撰写读书体会、谈读后感,定期评选“监室学习标兵”,并对学习积极者从生活上给予一定的奖励。
经过一个月的读书体验,管教民警普通反映,大部分在押人员表现出了对法律知识、种植养殖技术的渴望,还有的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中解析的做人处事道理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在某监室,370号在押人员向记者表示,其因为年少无知,上学期间不专注学习,沉迷于游戏而经常旷课、打架,后来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抓获,羁押在看守所。“以前经常会从心里憎恨对方,想象着出去后再算账”。通过一个月的法律知识学习,加上管教干部的教育引导,他才有机会静下心来,专心体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并开始怀疑过去那种深植于心的“哥们义气”,逐渐感觉到自己的鲁莽与无知。“非常后悔并痛恨过去的自己。”
种植养殖技术也是许多在押人员特别喜欢的内容。十堰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支队长兼市看守所所长丁金明告诉记者,在押人员大部分都可能经受牢狱之苦,将来回归社会后,如何尽快掌握一门手艺或技能,使自己能够养活自己,也是在押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看守所要求管教民警在教育引导在押人员时,主动向他们推荐一些技能方面的书籍。许多在押人员非常热爱经济作物种植技术、农牧养殖技术、推拿养生等方面的技术,经常要求管教民警代为借阅。这正说明,图书进监室活动,唤醒了在押人员对重归社会的渴望,进而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积极服从改造,“读书活动的正面意义非常明显。”
在十堰市看守所民警办公室,记者看到了一沓读书心得,都是在押人员读书后写的体会。既有对历史人物的人格魅力的崇拜,也有对法律知识的解读和对自己所犯错误的忏悔;既有对重归社会重获自由的强烈渴望,也有对家人的深深思念。
据丁金明介绍,监所图书馆开办一个月来,管教民警都明显感觉到在押人员的积极变化。下一步,十堰市看守所将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读书内容。比如既在监室内部在押人员之间进行学习心得互动交流,评比优秀学员,又在监室之间开展评比,创夺“流动红旗”,营造浓厚的正能量。丁金明表示,十堰市看守所将以读书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文明监室”创建活动,通过“以文化人”、“以书度人”,推动监所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来源:十堰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 孔令学 见习编辑 刘小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