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聚焦黄石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村民张某等4人毒死66只野生鸟类,大冶市检察院获悉相关情况后,迅速启动监督程序,建议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经调查,冯某、黄某和明某巡查矿山时,多次发现违法生产、非法开采石料的行为,均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王某利用职权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检察机关迅速行动,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对上述4人予以立案侦查。”

8月8日,黄石市检察机关在大冶市检察院召开“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通报全市检察机关今年以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做法和成效。上述案例是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缩影。

今年3月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黄石市检察机关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启动为期一年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旨在为黄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护。

黄石市是因矿建厂、因厂建市的老工业城市,生态环境修复历史欠帐多,改善环境质量任务严峻。近年来,通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黄石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城更美了,其实与检察机关的司法保护密不可分。特别是过去三年,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0人,查办环保领域职务犯罪20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针对环保领域问题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彰显了检察机关守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担当。

黄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国文在会上介绍,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为契机,强化司法办案、依法全面履职,着力守护青山绿水,维护群众的公共权益。一方面,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及其背后的职务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8件14人,起诉18件31人,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22件22人;另一方面,坚持防治并重,走访企业91次、相关职能部门108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9次,为群众打好环保的“法治预防针”,与此同时,贯彻落实生态修复性司法理念,督促2件案件行为人进行生态修复,弥补生态损失。

大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中钢介绍了该院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与会人员观看了《检察蓝撑起铜都生态绿》专题宣传片,并就专项活动展开深入讨论。大冶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雷新水说,检察机关试点公益诉讼、开展专项活动,对国土部门带来极大的冲击、影响和震动,掀起一股大讨论、大反思、大查找的热潮,该部门吸取教训、明确职责,实行动态化、网格化的全员全域巡查,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堵塞漏洞、规范执法,仅今年就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条,目前正在审查。同时,他还希望,检察机关能多来国土部门讲授法治课,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

“有了前几年‘五小企业’的全部关停,才有今天大冶的青山绿水,才有今天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今后,一定要继续把环境保护和专项活动坚持下去,造福子孙后代。”知名企业家、黄石市人大代表冯声波对加强环境保护、保障安全生产深有体会。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检察机关责无旁贷。黄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晔斌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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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让黄石蓝天长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让老百姓从环境改善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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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一步精准发力,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耕细作,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因地施策,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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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一步注重效果,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不枉不纵,注重促进受损环境生态修复、切实将违法犯罪对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损害降到最低,注重从更高层次上服务绿色发展、运用法治手段为黄石提升绿色发展品质提供司法“助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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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一步狠抓保障和落实,确保专项工作顺利推进,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机制创新,把高点定位与脚踏实地结合起来,推动目标由蓝图变为现实。

“生态文明建设是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大冶发展的重要任务,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要严厉打击。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履行监督职能,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必将加快我市绿色发展步伐。”黄石市政府副市长、大冶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李修武为检察机关专项活动点赞。”

黄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肖辉主持会议。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袁群荣,大冶市委领导秦遵怀、汪涛,黄石市政协委员韩建明,各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大冶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农业局、税务局主要负责人,2名企业家代表、人大代表,2名人民监督员和黄石电视台、黄石日报、东楚晚报、楚天法治等6家媒体应邀参会。

(来源:鄂检在线)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