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去年批捕2251件3797人
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的执法乱象仍未杜绝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批准逮捕涉知识产权犯罪2251件3797人,起诉3863件7059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批捕假冒注册商标罪1037件1911人,起诉1684件3259人;批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873件1330人,起诉1486件2470人;批捕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167件264人,起诉294件556人;批捕侵犯著作权罪66件97人,起诉182件307人;批捕侵犯商业秘密罪22件36人,起诉25件57人。
“检察机关虽依法查办了一批涉知识产权犯罪大要案,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但侵权、假冒伪劣行为仍时有发生,有些行政执法领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的现象仍难以杜绝。”该负责人介绍说,去年1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2件140人,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166件134人;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3件93人。
该负责人强调,检察机关除了办理案件外,还注重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派员参加在西班牙召开的中欧海关2014—2017年知识产权合作行动计划会议和在俄罗斯召开的中俄检察机关圆桌会议,2016年10月在上海、广州举办了以“中欧检察官知识产权刑事执法”为主题的交流活动。
知识产权“两法衔接”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战略顺利实施意义重大。2016年,最高检进一步推动各地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有效利用,积极参与推进“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改革任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