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

近日,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湖北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是黄石市三个受到表彰的集体之一,也是此次受到表彰的全省70个先进集体中唯一的法律援助机构。近年来,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优势,创新思路,谋求突破。全力维护农民工权益,仅2012年至2016年五年间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258件、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事项24905件。

一是扩大援助范围,开辟绿色通道。2016年2月1日,市司法局提请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范围补充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因《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范围以外的原因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也可向黄石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在黄石扩大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还专门开辟绿色通道:

✦ 对于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依法直接予以受理。

✦ 对于农民工有紧急或者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依法直接决定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再补办相关手续。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提供便捷服务。2012年以来,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狠抓互联网+法律援助工作,紧随信息化技术发展的潮流,不断创新服务农民工的方式方法。先后开通全省首个法律援助机构官方微博、全国首个法律援助机构微信公众平台和全省首个法律援助远程视频服务,农民工全年365天都可以以更加便捷的方式提出法律援助网上咨询和申请,以更加科技的手段实现法律援助机构查找。

法律援助中心在黄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和全市500多个司法所、社区、村建立了远程视频服务终端,确保农民工获得便捷的面对面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了“群众少跑路、好办事”。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援助质量。通过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各个环节服务标准,落实法律援助质量检查、质量跟踪、投诉处理制度。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得到维护。促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近年来受理的所有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中,无一例投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