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拟出台共享单车管理办法专家称莫照搬网约车规定
共享单车立法,该拿出啥态度
图为广东省广州市某处被堆放在一起的共享单车。
忽如一夜春风来——2016年共享单车的发展,或许可以适用这一诗句。
从北京到深圳、从上海到成都,约有20家共享单车企业,在资本倾注下迅速进入到一二线城市抢占市场,仿若当年网约车厮杀市场格局的场景再现。
然而,共享单车在解决了人们“最后一公里”困扰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乱停乱放”等新的困扰。如何既保护创新又规范秩序,成为城市治理绕不开的难题。
在今年1月多地召开的两会上,共享单车也成为了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广东省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天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温良就提交了相关建议,呼吁尽快为城市共享单车规范化管理立法。
“深圳立法思维要有新的模式。”广东省深圳市政协委员崔军认为,对待共享单车,关键是立法机关拿出什么样的态度,首先要鼓励它、支持它、保护它,然后才是规范它。
屡获风投风生水起
摩拜单车创始人、总裁胡玮炜认为,在过去20年中,自行车出行在城市出行中的比重逐年下降。许多城市,非机动车停车点在老城区中很少有新的划定,在新城区几乎成为空白,尤其是新开通的地铁口,很少考虑自行车换乘的需求。
对于从小在广州长大的张华(化名)而言,广州在“最后一公里”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共享单车出来后得到了解决。
“共享单车使用起来很方便,解决了通勤‘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而且价格很便宜,远比出租车、网约车等要来得实惠。”张华说。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一直以来,无论是发展多年的公共交通,还是近两年兴起的网约车,都不能很好地解决长期以来困扰人们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公共交通难以与人们的目的地对接,而打车和网约车的性价比又不高,共享单车的出现,很好地填补了这一空白。而且,绿色出行的方式也比较环保。”朱巍说。
“2016年是共享经济的元年,更多的是突出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共享单车的出现,正符合这一理念。也正是如此,自2013年就陷入低谷的风投,开始角逐这一领域。”朱巍分析。
2016年,约有20家从事共享单车业务的创业公司获得融资。而这种势头,在2017年仍然强劲。
损毁单车事件频发
共享单车在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同时,也带来了乱停乱放、占用道路等问题,让出行的人们与当地政府头疼不已。
上海市市长应勇近日就曾指出,共享单车符合绿色、环保的出行理念,也有利于解决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方便群众出行。当然,同时也存在骑行不规范、停放不规范,甚至影响市容等问题。
“本商场禁止共享单车进入,违者自负。”张华在经过一个商业广场的时候,看到了这样的通知。
张华坦言,广州现在很多地方的路况并不适合骑车,有时候只能骑上人行道,正因为如此,很多广场不欢迎共享单车。
这样的态度,已经在多个城市出现。
在北京市三元桥某商城附近,摩拜、ofo等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随处可见,但摆放比较集中。记者询问附近的一名保安后得知,因为考虑到商圈附近的交通,他们经常要把这些共享单车集中摆放到马路一边的便道上,而且还要对骑共享单车“闯入”商场的人进行劝阻。
但相比其他对待共享单车的行为,上述举措已足够善意。
“我上班的地方是天河路CBD,据说因为天河路路边不让停放,很多单车都被扔到了公司附近商业广场后面的小巷子里,堆成了小山。那么多车如果放到天河路,确实会造成一些麻烦,有时候会堵住人行横道出口,人都没办法过马路。”张华说。
车篮、车把等零件被损毁,被随意丢弃甚至形成一座“小山”,被挂在树上、被扔进河中……五花八门的破坏方式,在多个城市都在上演。
“针对共享单车的盗窃、破坏、侵占等行为屡见不鲜,事实上,这些行为已涉嫌盗窃罪、故意毁害公私财物罪等。通过这些行为也不难看出,一些公众素质仍然很低。”朱巍说。
多地出台治理措施
目前,上海、北京、广州等地都在着手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
“上海市有关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制定相关的指导意见。总的原则是要加强慢行交通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促进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同时还要鼓励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引导广大骑行者文明使用、文明停放,并明确相应的管理和执法措施。”应勇指出。
如何在保护创新与解决问题之间取得平衡,是多地政府思考的一个问题。
近日,广州市交委会同市公安局、住建委、城管委、工商局等单位,与目前在广州运营网络单车的摩拜、ofo、小鸣、小蓝4家企业进行了沟通座谈。广州市交委称,正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接下来各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政企协商合作,制定行业规范管理文件。
上海市质监局已会同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开展情况分析,探索采用团体标准方式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行业质量管理,以此来提升产品质量。
北京市交通主管部门多次前往共享单车企业,调查租赁自行车存在的乱停乱放行为,将研究出台规范租赁自行车停车秩序试点区域及措施办法,规范现存的停车乱问题。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制定并发布了《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对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所有非机动车的停放作出规定。
目前在立法道路上走得比较快的是深圳市。2016年12月2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公布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单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拟通过总量控制、做好配套停车位建设、强化用户信用管理等手段,对共享单车的发展加以治理。
可适用黑名单制度
在朱巍看来,对于共享单车的治理,立法必不可少。
“不过,立法中有一个现象需要引起重视,那就是有的地方在对共享单车进行立法时,完全套用了网约车立法,这种做法并不可取。例如,在针对网约车的立法中,网约车平台的主体责任被着重强调,但对于共享单车而言,用户只要会骑自行车就可以使用,发生事故之后就不能再让平台承担责任了。”朱巍说。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同样认为,政府在治理共享单车的时候,要对平台责任进行区分,而非一味约束共享单车的发展。
“用户使用共享单车时出现的闯红灯等行为,显然不需平台承担责任。在乱停乱放的问题上,需要分情况对待,是平台没有针对政府明确的禁停区域发出提示信息,还是用户故意乱停乱放,情况不一样,平台承担的责任也不同。”聂日明说。
“立法时要做好协调。不是说新的东西就一定要先发展,一定要和旧的东西融合起来,共享单车使用中出现的乱停乱放问题,也暴露出当前城市管理中在停放自行车时存在的问题,应当一并解决。对于针对共享单车的盗窃、破坏等行为,除了适用相关法律规定以外,还可以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其诚信行为进行记录,发挥好共享经济的特色。”朱巍建议。
“在针对共享单车的乱停乱放问题进行治理时,有必要做到一视同仁,而不能选择性执法。事实上,自行车乱停乱放的问题由来已久。我们不能因为共享单车的出现,而只把板子打到共享单车身上。”聂日明同样指出。
在胡玮炜看来,共享单车行业在未来的发展,仍有赖于政府的关注和政策支持。因此,建议各地政府可以对共享单车骑行环境进行系统性普查和升级,例如,由平台提供骑行大数据,协助规划部门划定更多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升级地铁周边免费停车区域,改造和升级城市自行车道,并研究自行车专用高速路和立体停车装置的可能性。
“共享单车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并不在单车本身,而是骑车的人,是文明的缺失,需要教育、规训与惩罚,公共政策的施力点应该是制定规则,让人遵守规则,而非管住单车。”聂日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