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听说过民告官,但大部分集中在
与民生相关的一些部门
这说明,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越来越强烈,知道用法律维护权利
但是,可从来没听说过
警察、公安局,也能成被告的!
有困难找警察!
谁能去告警察啊!
您还别说,
这里还真有一位市民
就上法庭告起了公安局!
副区长、公安局长出庭应诉
1月26日上午,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被处罚人因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状告茅箭区人民政府和茅箭区公安分局的案件。期间,茅箭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王振代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为被告方出庭应诉,来自茅箭分局各所队的60余名民警旁听案件审理。该案是2018年茅箭区首例由县级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的案件。
据悉,2017年4月29日,刘某因物业纠纷到居住小区物业公司办公室吵闹、纠缠,民警先后三次出警,刘某仍然不听劝阻,两次锁住该公司大门阻止人员出入,致多名业主无法办理业务、物业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办公,干扰了该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在此过程中,刘某又与物业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用钥匙将保安李某的额头打伤。案发后,茅箭分局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后,以扰乱单位秩序和故意伤害两个行为分别对刘某做出行政拘留六日、罚款一百元的处罚。刘某不服茅箭分局处罚决定和茅箭区政府复议维持的决定,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刘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公安机关调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是否充分、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原告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等四个焦点问题展开。茅箭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雷飞、武当所民警商行作为被告方委托代理人,从案件事实认定、办理程序、适用法律和处罚幅度等方面,有理、有据、有节地进行了举证、辩论和陈述。整个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布判决结果。
庭审中,茅箭分局组织所队“一把手”、分管领导、法制员和部分办案民警共6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后,在法院会议室的现场点评中,多名所队长谈了旁听感受,均认为通过诉讼,更加深信刻地体会到办案中程序、细节的重要性,今后将更加重视执法工作,加强本单位的执法管理。副局长邵联斌对案件的办理、代理人庭审表现、旁听人员态度和今后执法工作需要注意的细节进行了点评和要求。
据了解,茅箭区公安分局历来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在硬件配备、执法管理上一直坚持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截止2017年,已取得了连续18年全省执法质量优秀的成绩。“庭审就是一面放大镜,将执法办案中的各种表现放大了看,是否合法、规范,法庭上见分晓,只有源头执法规范了,应诉才会有底气;执法办案是以证据为中心,没有充足的证据做支撑,难以做出准确、合理的处理,因此,办案民警更要严格遵守程序、全面搜集证据,法制部门更要严格审核把关。”最后,王振同志就自己坐在被告席上的所思所想与大家进行了交流。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体现了行政机关对法律的尊重,也体现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和原告的尊重,更体现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升。此次副区长、公安局长出庭参加行政诉讼,与作为相对人的普通公民面对面,相对人将可以更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对促进行政机关今后更好地依法参与诉讼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 平安茅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