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丨大悟: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涉嫌聚众斗殴案

2月7日,大悟县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付某某、徐某某等四人涉嫌聚众斗殴一案。该案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第一例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俊明直接办理该案。

犯罪嫌疑人付某某和徐某某因建筑工程砂石料的供应问题发生摩擦,2018年1月10日下午四点左右,两人各邀约了二十余社会闲散人员,在大悟县城市便捷酒店周边持械聚众斗殴,现场十分混乱,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由于是农历冬月二十四下午,案发地点人口密集,附近围观群众拍摄了视频在网上传播,给群众造成了心理恐慌,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时值农历春节前夕,办案人员接收案卷后连夜审查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梳理案件事实,仔细观看随案移送的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理顺案发经过和涉案人员关系。为了更好的认定犯罪事实,完善证据锁链,第二日即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联系,提出需要补充侦查的事项引导侦查,当日下午就到看守所提审了四名犯罪嫌疑人。

2月12日,根据在卷证据批准逮捕徐某某、付某某和易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付某不予批捕,另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罗某和徐某某。同时,办案人员对不逮捕理由作了详细说明,提出深挖余罪漏犯的侦查建议。

来源:鄂检在线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