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公安厅印发《关于2017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结果的通报》,保康县公安局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优秀单位”,同时被表彰为“执法质量考评成绩连续三年优秀单位”,荣记集体三等功;保康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刘锴荣记个人三等功。
近年来,保康县公安局主动适应深化依法治国新形势,牢牢把握执法工作生命线,树立“抓执法就是抓队伍,抓执法就是抓业务”的理念,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带动公安工作提档升级。2017年,保康县被评为“全市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全省“一感两度两率”测评,群众执法满意度达到94.33%,居全省前列、全市第一;县公安局获得全市公安机关绩效考核第一名,荣立集体三等功,连续6年被省厅评为“执法质量优秀等次”。
该局历来高度重视执法工作,始终坚持把执法工作置于基础性、引领性、关键性地位,用优先发展理念,一以贯之,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始终坚持从小处着手、从问题入手,及时发现整改执法问题。始终坚持以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服务实战,维护公平正义。
去年以来,全县398起刑事案件、1161起行政案件全部通过警综平台流转、办理,无一起体外循环;全局无行政复议、诉讼撤销、变更,无国家赔偿案件;全县累计783天命案“零发案”。
来源:襄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