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武汉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全省“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确保专项工作抓出成效取得实效,为我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卫宁从五个方面全面动员部署专项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高度重视专项监督工作,认真谋划部署,要制定各具特色的工作方案,成立权责明晰的工作专班,明确“一把手挂帅”、“一把手主抓”;
二是凸现特色,因地制宜。要深入调研本地创新生态环境,结合本地区特点,立足本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创新产业集聚区、高新企业聚集地等分布特点,确定本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三是全面履职,宽严相济。全市检察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提供法律服务,正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全面履行“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项检察职能,着力加强对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
四是加强协作,健全机制。既要加强内部合作,各条线协同作战,又要加强外部合作,健全协作机制。要加强与科技、知识产权、发改委,监察机关、法院以及公安等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等机制,统一执法理念、执法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
五是加强宣传,表彰先进。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的做法、成效,扩大影响、形成声势,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会上,市院侦监部副处长肖莉传达《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方案》精神。会议由武汉市检察院侦监部负责人罗永鑫同志主持。
来源:武汉市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