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根拔起,是湖北省荆门市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基本原则。
郭华等2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查办就是最好说明:不仅深挖打击处理全部涉案犯罪嫌疑人,而且对团伙背后隐藏的“保护伞”也一查到底。
郭华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盘踞荆门城区十几年,该团伙的覆灭要从两年前说起。
2016年,荆门城区相继发生多起因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引发的群访事件,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元,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损失。
经过3个月缜密调查,荆门公安机关发现,以郭华为首的“郭氏公司”操纵和参与了多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
2016年11月18日,荆门市公安局集结警力,成功抓获郭华及其组织骨干成员6人,并由此拉开了荆门公安史无前例的扫黑帷幕。
荆门市公安局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董煜华任总指挥的扫黑专班,组建郭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专案组,指定京山县公安局管辖,41名民警集中办公。
荆门警方查明,仅有初中文化的郭华1994年因扒窃被劳动教养3年,2001年因故意伤害被判刑1年6个月,2002年6月刑满释放。
然而郭华仍不思悔改,与妻子杨玉琴常年开设赌场邀人赌博,攫取暴利,逐步形成一个以赌博为载体,以郭华为组织者,杨玉琴、王彦锋、周学荣、徐海波等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郭华团伙长期赌博、开设赌场,并引发一系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件,使多名参赌人员债台高筑、家庭破裂。
京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2002年6月至2016年,郭华以邀人赌博为业,累计获利1800多万元。
警方还查明,郭华团伙非法持有枪支,长期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欺压残害群众,先后造成23人人身伤害,群众不敢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受损的合法权益。
郭华团伙强迫交易,插手经济纠纷,以高利贷等形式介入企业经营,攫取不法利益数千万元,致使多家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而团伙老大郭华却从街头混混摇身变成荆门城区家喻户晓的亿万富豪。
专案民警远赴缅甸及全国10多个省市办案追捕,先后抓获62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查明郭华等2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查清52起违法犯罪事实,另外33人依法另案处理。
2018年1月16日至19日,京山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郭华团伙案。2月8日,法院依法对郭华等2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
判决被告人郭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12项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被告人杨玉琴、周学荣、陈鹏、郭勇、袁军等28人分别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至16年不等,其中对杨玉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均并处一定数额罚金。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郭华长期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寻求保护,与此案相关的3名民警目前已全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