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近日印发《关于学习宣传吕建江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吕建江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把榜样力量转化为推动政法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永葆忠诚本色,牢记初心使命,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努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新业绩。
吕建江,2004年3月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安建桥综合警务服务站主任。2017年12月1日,因积劳成疾突发心脏病不幸去世,年仅47岁。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吕建江同志始终扎根基层一线,认真履职尽责,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被群众亲切地称为“网上雷锋”“新时代的马天民”。他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河北省“最美政法干警”、河北省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中共河北省委追授吕建江同志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公安部追授他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2018年4月17日,中央宣传部追授吕建江同志“时代楷模”称号。
吕建江同志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是新时代政法干警的杰出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榜样。
“要对得起‘党员’这个称号。”——对党忠诚、信念坚定,这是吕建江绝对鲜明的政治本色。他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目标是为民谋利,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责任担当和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忠诚履职、忘我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全体政法干警要向吕建江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老百姓的事都是分内事。”——不忘初心、一心为民,这是吕建江浓烈深厚的公仆情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吕建江心里永远装着群众,视群众如亲人。全体政法干警要向吕建江学习,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措施新方法,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我必须好好干。”——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这是吕建江强烈坚决的价值追求。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未办过一起“关系案”“人情案”,从未出现过一起群众投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面前,勇于担当、冲锋在前,面对持刀在逃犯罪嫌疑人毫无惧色。全体政法干警要向吕建江学习,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坚守法治的定力和践行法治的意志,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干干净净做人,心里最踏实。”——清正廉洁、敬业奉献,这是吕建江始终不渝的职业操守。无论担任什么职务、身处哪个岗位,吕建江不坠青云之志,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全体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向吕建江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永不变质、永不褪色。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吕建江用大爱与忠诚擦亮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价值底色,成为勇立时代潮头一面耀眼的旗帜。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向吕建江同志学习的活动,对于教育激励全体政法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奋力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切实担负起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驾护航、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的重大职责使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把向吕建江学习活动与扎实推进政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打造过硬政法队伍紧密结合起来,把榜样力量转化为推动政法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永葆忠诚本色,牢记初心使命,锐意开拓进取,不断攻坚克难,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名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中,努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新业绩。
来源:中央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