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扫黑除恶治乱创三个第一

3个月,破获全国涉黑房产中介第一案;江上围捕,打掉长江首个涉黑团伙;沿路堵截,端掉湖北首个暴力霸占旅游线路涉恶团伙。今年以来,武汉市雷霆扫黑除恶治乱,战果累累,创造多个第一。

破获全国首起涉黑房产中介案

3个月,缜密侦查揪出涉黑中介

8月15日,全国首例非法中介涉黑案件一审在武昌区人民法院宣判,该组织头目任某卓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16名手下分别被判处1年至13年6个月有期徒刑。

2017年10月,武汉市网上群众工作群梳理群众举报线索时,发现有房产中介公司提前收租、强行退房,拒不向房东支付租金,引发房东、租户强烈不满。问题上报后,市委主要领导要求相关部门对全市黑中介“及时打击、开展整治”。警方对全市1000余条涉房屋中介警情进行排查,有160余起警情均指向安逸之家房地产公司和鸿润德房产经纪公司,而这两家公司位于武昌武珞路亚贸广场,实际持有人均为黑龙江人任某卓。经查,任某卓及其手下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合同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多项犯罪事实,有重大涉黑嫌疑。

今年2月,武汉警方经过3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一举抓获任某卓等26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26人,逮捕17人。

经查,2016年至2017年,任某卓以家族成员为骨干,开办了这两家涉黑中介公司。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任某卓为头目,任某红等三人为中层骨干,任某波等人为一般业务员或打手;业务员通过58同城、赶集网发布租房信息,允诺可以短租,价格优惠,随住随走,哄骗受害人签订长期合同,等受害人不想长租了要退押金时便以违约扣除押金。每做成一笔800元押金的合同,业务员就可以分得300元。对到公司讨要租金、押金的顾客,他们会安排七八个刺着文身的彪形大汉,对其进行威胁、恐吓,逼其放弃。

该团伙常常通过制造 “合同纠纷”,逼受害人就范,一是签订合同前要求租户缴纳定金并定期选定房屋,逾期没收定金;二是口头承诺可短租或帮助转租,但需签订一年租期合同,转租时收取手续费;三是以“押一付三”的形式收取房租,租户提前退房拒退房租和押金;四是租户退租时收取房屋维修费、清理费。两年间作案41起,其中合同诈骗22起,强迫交易11起,寻衅滋事4起,聚众斗殴2起,敲诈勒索1起,故意伤害1起。受害群体达300余人,严重影响了梅苑、中南等核心商圈区域的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2018年6月25日,武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个披着合法公司外衣,暗中从事非法暴力勾当的涉黑公司就此土崩瓦解。

打掉长江首个涉黑涉水团伙

“拆迁班子”组团拦江敲诈栽了

近日,随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下达,全国首例危害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涉黑案终于尘埃落定:被告人刘某、黄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三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张某等14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获刑3至11年不等。

至此,一个以拆迁公司为壳、长期盘踞于长江流域武汉段,垄断经营非法采砂业务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彻底覆灭,长江武汉水域上往来如织的船舶又恢复了昔日的秩序与平静。

41岁的刘某系武汉市青山区人,原以为采砂船介绍买主赚取佣金为生。2015年3月,他发现青山区沿江区域江砂质量较好,船老板都想在此“掘金”,便租船拦江收取“管理费”,每船收2000元,不给就打砸恐吓滋扰。“生意”做大后,他又邀约其在拆迁公司任职的街坊黄某一起干,很快建立起了一个江上犯罪团伙,在二七长江大桥至天兴洲长江大桥之间的长江水域称霸一方。

2016年3月16日下午5时30分,刘某团伙在其控制水域,强行登上拒交“保护费”的某船只进行打砸,船工被逼跳江逃生,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案发后,武汉市水上公安分局开展侦查,抓获涉案人员20余人。

经查,2016年3月,该团伙制造了四起“袭船事件”:除“3·16”事件外,3月2日4时许,他们持钢管打砸了王某的非法采砂船,并对王某拳打脚踢;3月6日23时许,用啤酒瓶威胁,打砸了在二七长江大桥下游非法采砂的张某船只;3月20日20时许,持铁棍、铁锤、啤酒瓶打砸了朱某的非法采砂船。

对外实施有组织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行为,获取的违法利益被用以维护犯罪活动、发放成员工资福利、购买作案工具;内部层级分明、分工明确。2016年6月3日,江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刘某、黄某等11人批准逮捕。同年11月至次年1月,在逃的5名嫌疑人陆续被批准逮捕。

2016年11月2日,水上公安分局对该案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公安部听取专案汇报后,经核查,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江流域第一起‘成气候’的涉水、涉砂黑社会团伙案件”,于同年12月将其升格为“部督”案件。

2017年11月,该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16名被告人均当庭否认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并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审结湖北首例旅游涉恶案

恶司机暴力霸占旅游线路获刑

8月31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决通过结伙拦截、恐吓他人、暴力霸占旅游线路的陈某等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6年6个月。

2017年8月11日,武汉某旅游公司的一辆大巴车在江夏区藏龙岛短暂停留时,遭不明身份男子打砸。

当日早晨7时,武汉某旅游公司导游杜女士与同事两人乘租来的大巴车,先去武昌区南湖沃尔玛附近,接了10名游客。接着,车子来到江夏区藏龙岛高新六路长咀社区公交站附近,接另外20多名游客。早晨7时40分许,早就在该公交站等候的20多名游客先后上车。

导游清点完人数,准备通知司机开车时,突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从对面逆向飞驰而来,斜着停在大巴车前面,挡住了大巴车去路。

三名手持羊角镐把的男子冲到大巴车前,朝车内招手与呼叫,示意车上人下去。杜女士看到三名男子来者不善,就让司机坚决不开车门。三名男子见状,就挥舞着镐把,朝大巴车前挡风玻璃上砰砰砰猛砸一阵。三男子还大喊:“你们敢再来这儿拉客,来一次就砸一次!”说完,这三名男子钻进白色轿车,扬长而去。

看到这一幕,该大巴车司机用手机偷偷拍下了三名男子打砸车子的场面,也拍下了三人所乘白色轿车的车牌。导游杜女士立即报警。

坐在被打砸大巴内的众多游客当时被这一幕惊呆了。

就在一周前,另一家旅游公司的大巴车在藏龙岛收客时,也遭不明身份男子打砸。

该旅游公司负责人感到非常气愤,因为这段时间,他们公司的旅游大巴似乎被不法分子盯上了,对方多次扬言要他们退出江城一日游市场。

该公司另一个导游丁女士回忆,此前的8月9日,她带领一个游客团坐大巴经过黄陂区盘龙城巢上城小区附近路段时,也被一伙不明身份男子拦停。这些留着板寸头、手臂上有文身图案的男子持棒冲上大巴车,将所有游客驱赶下车,并将大巴车开走了。丁女士只好带着游客,欲转乘地铁去市民之家参观。但在进盘龙城地铁站前,有不明身份男子冲上前,对她拳打脚踢,打得她晕头转向。

据江夏警方介绍,8月11日事发后,江夏分局藏龙岛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至现场调查走访,但行凶者已经逃走,后经过连续11小时蹲守布控,同年8月12日10时许,4名嫌疑人被抓获归案,随后,另几名嫌疑人落网。

至此,这个以陈某为首的霸占旅游线路的团伙全部落网,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审理。

经江夏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2月,陈某以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盘龙城巨龙大道门市部的名义,经营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至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一日游旅游线路。

2017年5月,宗某、商某加入该门市部,与陈某共同经营。陈某、宗某、商某发现武汉某公司所经营的旅游线路与其相同,为争抢客源,三人商议通过邀约社会人员威胁对方公司工作人员及旅游大巴车上游客的方式排挤同行、排除竞争,达到独揽该一日游旅游线路经营目的。

由此,形成了以陈某、宗某、商某、陈某二为首要分子,肖某、邹某、陈某三积极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武汉城市形象,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7年8月11日7时50分许,江夏区高新六路长咀社区附近一大巴车被人打砸,行凶者陈某等人还扬言要旅游大巴经营人退出一日游旅游市场。

经查,2017年7月至8月,陈某等6人多次有组织地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对与其相同线路的旅游经营者及旅游大巴车上的游客进行打、砸、威胁等违法犯罪活动。

江夏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等人结伙拦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2018年8月31日,江夏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宣判。这也是武汉首例旅游涉恶案。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