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克志: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17日在湖北武汉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态度,持续加大依法打击整治力度,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赵克志指出,要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核查,着力提升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主动发现能力。要加大线索摸排广度,对治安复杂的城乡接合部、矿区景点、娱乐场所、车站码头等重点部位进行滚动摸排,对“黑物业”“黑物流”“黑旅游”“黑中介”“黑金融”等新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套路贷”、暴力传销、非法讨债等新业态违法犯罪活动进行追踪调查,全面掌握黑恶势力底数。要加大线索排查深度,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摸排制度、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制度,建立数据库,提高主动发现能力。要加大宣传发动群众力度,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赵克志强调,要进一步深入开展专案攻坚,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已查实的涉黑涉恶线索,各地要进一步掀起专案攻坚高潮,年底前侦破一批现行案件,打掉一批黑恶团伙,攻克一些疑难案件。对重大、复杂的黑恶势力团伙,要有敢于亮剑、敢于碰硬的决心和勇气,撕破关系网,铲除“保护伞”,坚决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团伙和生存基础。凡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都要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专案侦办。
赵克志要求,要进一步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不断提高侦查办案质量。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和政策规定,有力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严把办案质量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据意识、诉讼意识、程序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案,确保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有机统一。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
赵克志强调,要进一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公安队伍害群之马。要把查处“保护伞”作为重要方向,下大力气深挖彻查。对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与公安民警,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护短;对因消极不作为、不履职导致黑恶势力活动猖獗或发展壮大的,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切实维护公安民警的正当权益,鼓舞士气、激励斗志,进一步激发广大民警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周强:立足审判职能打准打深打透黑恶势力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6日在湖北武汉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周强指出,自今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切实贯彻依法严惩方针,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努力遏制黑恶势力犯罪高发势头。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在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发展转换阶段,一些重大复杂案件办理正在攻坚突破,大批涉黑涉恶案件已由抓捕侦办转入起诉审理,这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周强强调,各级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要深入研究黑恶势力犯罪新规律、新动向、新特征,改进工作举措,科学统筹力量,准确把握工作节奏,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专项斗争。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坚决做到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法院系统内部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要深挖彻查、严肃处理。要深入把握不同地区、行业和领域黑恶势力犯罪的不同表现、不同特点,立足审判职能打准、打深、打透。
周强要求,要加强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水平。各级法院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建设,实现专案专人专办。要开展针对性、系统性的专题培训,推动建立典型案例视频交流制度,全面提升法官审判能力和法律政策水平。要推动各地涉黑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选定本地区刑事法官队伍政治过硬、审判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法院集中审理本地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围绕打击“套路贷”“软暴力”等问题进行探索,促进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工作依法开展。
周强要求,要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推动综合治理。要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法律和政策适用问题展开调研,促进统一黑恶势力案件案件认定与处理标准。要继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腐败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要注重总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风险防控。
张军:发挥检察职能 聚焦突出问题 精准施策发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16日在湖北武汉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发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成效。
张军指出,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注重把握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新趋势,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予以严惩;同时,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重大案件督办,取得阶段性成效。
对于下一步工作,张军要求,要在瞄准重点、依法严惩上再发力。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着力办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大案,形成强大震慑效应。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在批捕、起诉等工作中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加强对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过程的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张军强调,要在“破网打伞”、综合治理上再深化。要把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对于那些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以及听之任之不作为的执法司法人员,要依法坚决查处。特别是要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会同纪委监委完善信息沟通、线索快速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各级检察机关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决心,主动开展自查,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执纪,坚决清理害群之马。
张军要求,要在督导整改、合力攻坚上再加强。要坚决把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全部解决到位,把移交的问责清单全部处理到位,把提出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全部落实到位。要努力推进检察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捕诉合一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根据情况组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案组或指定专人办理,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着力解决专业化建设不适应、专业精干力量不足、办案经验欠缺等问题,提高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能力和水平。
傅政华:构建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体系
司法部部长傅政华16日在湖北武汉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强调,司法部和各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政治担当,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扩面、提质升级、长远发展,为不断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傅政华指出,今年以来,重新组建的司法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通过下发系列文件、召开全系统会议、组织专题培训、下发工作手册、强化督导检查,部署推动全系统持续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傅政华强调,今后,司法行政系统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在深化专项斗争“清仓见底”上下功夫。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强化涉黑涉恶罪犯收押、深挖、改造和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导、管理、监督工作,进一步调动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会同各方、坚持专群结合,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通过强化监狱安全、改造、深挖“三同步”,更多、更快地获取涉黑涉恶线索,对组织者、领导者要全力“挤干挖净”。要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动员组织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在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矛盾调解中,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收集掌握群众反映的涉黑涉恶线索。二是在厉行法治还人民群众“朗朗乾坤”上下功夫。要统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聚焦厉行法治的重点难点,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建设,会同有关方面及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隐患,有力遏制黑恶势力苗头动向,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三是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各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固化机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不断构建和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体系,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长期稳定、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齐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齐玉16日在湖北武汉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强调,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扫黑除恶成果,为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取得新的更大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齐玉指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组织部门把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职能职责,深入组织推动,围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组织发动党员群众参与等三项重点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对于下一步工作,齐玉强调,要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以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成效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一是及时跟进建强党组织,巩固“打”的成果。凡是打掉黑恶势力的村,要打掉一个、整建一个、巩固一个,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二是从根本上解决一些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要推动以县为单位,对整顿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梳理分析,县、乡党委要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对整顿措施进行再研究、再细化,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县委书记和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挂点整顿,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包村整顿,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驻村整顿,限期解决问题。三是对村“两委”换届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把县级联审机制做实。针对一些地方把关不严、村“两委”班子中存在涉黑涉恶等人员的问题,各地要普遍对村“两委”换届进行一次“回头看”,坚决把那些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从村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并及时补齐配强。四是深入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打出人民战争的阵势和威力。要继续推动基层党组织深入发动群众,踊跃举报、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掌握和化解本区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齐玉要求,要进一步真抓实干,以良好作风持续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层层压实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上下联动、一贯到底,逐级把工作抓细抓实。要推动县乡党委落实定期排查并及时解决基层问题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后果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要强化督促落实,对中央督导组督导发现的基层组织建设问题,各地要认真梳理、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跟踪督办。
凌激: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凌激16日在湖北武汉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凌激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闻令而行,主动配合中央政法委履行牵头职责,积极支持各级政法机关扫黑除恶,同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对于下一步工作,凌激表示,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支持配合政法机关,进一步完善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健全联点包案机制,对重点案件组织深挖彻查。加大提级办案、交叉办案力度,对涉案人员多、范围广,作案时间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原则上都要提级办理或组织异地交叉办案。加强案件督办,及时介入、同步跟进,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二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正“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问题。同时,切实把握好政策,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政法机关干警和党政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三是加大协作配合力度。积极支持配合政法机关完善信息沟通、日常工作协商等机制,互通案件查处情况,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对策。完善协同办案机制,及时与政法机关逐案过筛、扩线深挖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探索建立有效机制,将巡视巡察与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贯通起来,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是加大以案治本力度。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督促有关地区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以案促改、综合治理,巩固扩大督导效果。通过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查找问题症结、堵塞漏洞,特别是在切断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利益勾连方面加强探索,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