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银行职员利用职务身份,居然敛财2千余万用于挥霍,潜逃2年多,终于被抓。
利用银行员工身份敛财
45岁的黄某是十堰市某银行红卫支行员工。2013年开始,为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他利用自己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借款用途、自己借款或者替他人担保借款等方式四处招摇撞骗,共骗取受害人丁某等30余人共2000余万元的资金用于个人挥霍。
案情败落,落荒而逃
2014年10月的一天,黄某以承包某住宅区绿化工程需要资金为由骗取张某8万元钱,用于偿还其在张湾区红卫某处消费的高档烟酒茶等货款,然后采取长期隐匿、变更联系方式等方法拒不还款。眼见窟窿越来越大,自己仅凭微薄的工资无法还清钱款,2016年3月份,黄某选择远走高飞躲避债务。
一举抓获归案
接到报案后,张湾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即着手调查。经过多方查找,有线索显示黄某藏匿在新疆。经侦大队民警李宇和朱辉超立即动身赶赴新疆乌鲁木齐,在当地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在戈壁滩将嫌疑人黄某抓捕。
漫长押解路
因嫌疑人为失信人员,无法坐飞机、火车卧铺,最后办案民警带嫌疑人黄某乘坐30小时行程的火车硬座回到十堰。目前,黄某因涉嫌集资诈骗已被张湾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善恶终有报,每一位公民在前行路上都要遵纪守法,绝不碰触法律的底线。
来源:十堰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