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质押车套路贷”新型犯罪案件开庭
11月14日上午8时30分,由当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云、吕某军等21人涉嫌抢夺、盗窃、诈骗、寻衅滋事、伪证罪一案在当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院指派聂文瀚、万新、张德金三名员额检察官和三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的公诉人团队依法出庭支持了公诉。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人数众多、跨多省、链条式分工作案、合法形式掩盖违法行为的大型涉恶案件,也是全国首例“质押车套路贷”新型犯罪案件。
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以来,被告人周某云、吕某军经共同商议后分别成立公司,雇请中介以签订车贷合同可办理贷款为名,诱使客户签订分期购车贷款等合同,并编造客户职业、收入情况,骗取银行贷款。同时诱骗客户签订分期购车反担保合同、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车辆处置特别授权委托书等一系列合同。但购买的车辆不交给客户,而是安装GPS定位设备后质押给他人获利。车辆质押后,周某云、吕某军故意连续多期不给客户还银行车贷,造成客户车贷逾期的假象。银行催收后,周某云、吕某军再以收逾期贷款车为由,雇佣他们人将车辆抢回或盗回,二次出售后所得款项部分归还银行贷款,余额占为己有。
经查,周某云、吕某军以该犯罪模式共作案18起,其中在湖北、山东、上海、内蒙古抢夺车辆6辆,价值180.6万元;在安徽、河北盗窃车辆2辆,价值68万元;在浙江诈骗10起,金额350多万元。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犯罪手段新颖、案情重大复杂,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宜昌市政法委列为“扫黑除恶”督办案件。
案件提起公诉后,检察院即开始了紧张的出庭准备工作。该案共有21名被告人,19名辩护人,为近年来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辩护人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为加强出庭公诉力量,检察院组成了以公诉经验丰富的分管院领导聂文瀚同志为主的公诉团队,就出庭人员、出庭规范、举证顺序、辩论要点等作出部署,研究制定庭审讯问答辩提纲,制作了近4万字的庭审预案。
庭审开始后,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在法庭讯问环节,公诉人针对21名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地位,结合其认罪态度和心理特点,巧妙发问,有效揭露了犯罪事实。针对部分被告人在讯问环节拒不认罪或翻供的情况,公诉人及时提醒法庭注意,并灵活调整举证方案,首先宣读了部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证实各被告人的主观犯罪故意。
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宣读了公诉意见书,从证据的审查、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等方面对本案进行了严谨的分析,对周某云、吕某军等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并深刻阐述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及警示教育意义。
最后,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答辩意见,公诉人思维清晰、逻辑严密,一一进行反驳,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紧张激烈的庭审一直持续到深夜10点,该案将择期宣判,等待被告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当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邀请了四名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庭审进行了现场观摩,成为阳光检察的见证者。
根据旁听情况,人民监督员仔细填写了《庭审观摩评议表》,对公诉人出庭表现进行了客观评价。
应邀参加的人民监督员对此次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团成员在庭审规范和成功指控复杂案件等方面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此案的庭审过程突显了“两院”依法、规范办案的理念,于法有据,于情合理,值得充分肯定。
据悉,一直以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十分重视检务公开工作,通过开展“公众开放日”、庭审观摩、公开审查、案件监督评议等一系列活动,主动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络,不断增进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了解,更好地保障人民监督员权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