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民调解员骨干示范培训班在汉开班

11月27日上午,全省人民调解员骨干示范培训班在武汉开班。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副处长吕方军主持开班仪式,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基层科(处)长、基层人民调解员150余人参加培训。

谭先振指出

各地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时代意义,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枫桥经验”的内涵实质,把人民调解作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途径,主动担责、主动作为,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全方位全覆盖,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实现矛盾不上交。

谭先振强调

要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

一是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坚持夯实基础,扎紧筑牢第一道防线,推动矛盾纠纷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等环节有序衔接;坚持需求导向,重点抓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化解专业、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需要;坚持共治共享,积极推进联防联调工作,争创“四无”边界,变“是非地”为“联心地”,以点带面,引领长江经济带区域联防联调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深入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职业化发展的途径。明年,全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数量要达到4万人。

三是规范调解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聘用、学习、培训、考评、奖惩等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人民调解员分级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好湖北省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水平,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谭先振要求

实现矛盾不上交,不仅仅是今后三年的目标,更是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始终长期坚持的奋斗目标。各地要开展专项行动,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把调解的重心和关口移到矛盾的初始阶段、萌芽阶段,防患于未然,把排查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要认真分类梳理,逐一登记建档,及时处置分流、预警报告;

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初始,努力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坚持创新方式方法、便捷服务,广泛运用互联网创新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等方式方法,开展人民调解在线咨询、受理、调解,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自律规范作用,促进基层群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举办此次培训班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矛盾不上交,努力开创新时代湖北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法治保障。

谭先振强调说,要把此次培训当成组织对自己的信任、关心、培养和爱护,自觉加强学习;要端正态度,培养良好学风,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提升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要遵章守纪,自觉服从管理,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培训班为期四天,共安排8个课程。高校教授、律师以及基层优秀人民调解员代表,将围绕民事诉讼法、复杂疑难纠纷调解技巧及方法、人民调解卷宗制作、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方面为学员进行主题授课。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