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中院开展“聚焦四类案件”执行活动

“同志们,我宣布,咸宁两级法院岁末年初聚焦四类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现在开始,出发执行!”12月10日,咸宁中院举行“聚焦四类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启动仪式,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在执行指挥中心向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发出动员令,再次吹响执行攻坚号角。

为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成果,咸宁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岁末年初执行攻坚活动,主要聚焦涉党政机关、涉金融债权、涉农民工工资、涉民营企业债权四类案件。

专项执行活动启动当天首战告捷,据统计,全市法院共拘传25人,其中司法拘留12人,13人迫于拘留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查封房产4处,查封机械设备若干,扣押车辆1台,执行到位45.5万元,执结案件13件。

(来源:咸宁中院)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