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社会治安风险的预测预警预防,引导和涵养广大群众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检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效,打好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攻坚战,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鄂城区委政法委(综治办)组织对本地区1至11月社会治安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治安和刑事案件情况
——治安案件发案数总体下降。与2017年1至11月份治安案件发案数相比,2018年同比下降11.5%,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区域依次是碧石渡镇、杜山镇和燕矶镇,分别下降59.4%、44.4%、39.7%。全区治安案件下降率排名后三位的是鄂城新区、泽林镇、花湖镇,其中,花湖镇治安案件同比上升29.6%。
在2018年全区治安案件中,占前三位的分别是侵害财产权利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和妨害公共安全案件,分别占案件总数的40.9%、26.6%、20.2%。
——刑事案件发案数全面下降。与2017年1至11月份刑事案件发案数相比,2018年同比下降17.8%,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区域依次是燕矶镇、长港镇和杨叶镇,分别下降107.4%、57.1%、50%。下降率排名后三位的是鄂城新区、碧石渡镇、花湖镇,分别下降5%、4.5%、1.6%。
非正常死亡案件情况
——非正常死亡案(事)件数有所上升。与2017年1至11月份非正常死亡案(事)件数相比,2018年同比上升9%,其中,燕矶镇、鄂城新区、泽林镇、杨叶镇、沙窝乡均实现非正常死亡案(事)件数同比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燕矶镇,同比下降50%,鄂城新区、泽林镇分别下降38%、27%。全区非正常死亡案(事)件数同比率排名后三位的是汀祖镇、长港镇、花湖镇,分别上升36%、50%、180%。
在2018年全区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主要以交通事故引发为主,占案(事)件总数的44.3%,生产事故和其他原因的非正常死亡分别占案(事)件总数的12.9%、32.9%。
预防社会风险提示
●分析研判在前,强化风险预测预警预防意识。各地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及时深入镇村(社区)了解各地风险情况,收集风险情报信息,对各类信息进行梳理研判,并根据研判结果和实战需要,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对发案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应加强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坚持“逢疑必查”原则,对一些行为、衣着、关系状态有疑点的人员,发现一个检查一个,不放过任何可疑行迹人员及车辆。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人员,详细采集其居住地、所带物品等相关信息,遏制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宣传引导在前,提高风险防范处置应对能力。各地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应根据发案特点,在高发案地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居民、商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群众也可主动通过“平安鄂城”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了解本地社会治安最新动态和防范社会治安风险知识,增强抵御社会治安风险能力。
●联防联控在前,加大交通安全隐患管控力度。交通部门应深入分析事故多发、交通违法行为特点以及交通路况等情况,找准问题的原因和关键环节,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部位。交管部门应适时向社会发布事故多发路段信息,同时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和秩序管控,完善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群众规避交通事故、维护交通安全。
来源:平安鄂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