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黑中介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最高判19年

骗取租客租金、截留房东房租、一言不合聚众斗殴。“黑中介”两头盘剥租客、房东,以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肆意欺压群众,多达150余人受害,近3年时间之内非法获利逾千万元。

2018年12月2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任某卓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即认定被告人任某卓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对其他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一年至十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图为庭审现场。

12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

该案于2018年8月经武昌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也是全国首例非法中介涉黑案。任某卓等12名被告人不服,分别以不构成组织、领导或者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没有实施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等为由,提出上诉。

武汉中院经审理查明:

2014年9月,任某卓与李某涛在本市武昌区合资成立武汉市洪涛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15年3月,任某卓、李某涛二人分家经营。李某涛成立武汉千万家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15年8月,任某卓出资收购李某涛的公司,将两家公司的房源约250套合并经营。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任某卓采取纠集亲属、乡邻等方式网罗多人加入公司,不断扩充组织规模,逐步发展形成以二手房租赁业务为依托,以家庭成员为基础、以同乡为纽带,人数众多、成员相对稳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后洪涛伟业公司更名为安逸之家(武汉)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任某卓其妹任某红成立武汉鸿润德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经营。

图为庭审现场。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武汉中院审理后认为,

➤ 上诉人任某卓伙同他人网罗多人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 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妨害公务、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本市武昌区及房产租赁行业形成严重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综上,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据此,武汉中院做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

来源:武汉政法、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