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中午,一名武汉男子在利川火车站将一把匕首藏在鞋里试图混过安检,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当日13时许,一男子在利川火车站通过安检门时触发报警,安检员用手持金属探测仪对其进行检查,当探测仪靠近男子脚部时,该男子有意躲避,但探测仪还是感应到金属物质的存在,报警声再次响起。
执勤民警对其进行盘查,发现该男子王某有故意伤害、吸毒等前科,民警将其鞋袜脱下进行检查,发现两次触发金属探测报警的竟然是一把长十余公分、带有自锁装置的匕首。王某交代自己在恩施城区一地摊上发现这把做工精巧的匕首,便买了下来。为了顺利带回武汉,进站前将匕首藏入鞋内躲避检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匕首等国家规定管制器具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或企图隐匿夹藏管制刀具类等违禁物品,否则将会受到公安机关的严肃处理。
目前,王某已为自己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的行为付出代价,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来源于:人民网 王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