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从武汉海关获悉,继2018年4月,原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武汉海关整合后,该关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在全省11个市州设立海关机构,基本实现了湖北省“空、水、铁、邮”主要出入境口岸和海关属地业务集中地机构“两个全覆盖”。
▲图片来源:武汉海关官网
此次改革后
武汉海关下设隶属海关单位共17个
名称及管辖范围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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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天河机场海关:武汉天河机场;
2、武汉新港海关:武汉港、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阳逻港园区);
3、武汉邮局海关:武汉国际邮件互换局、湖北临空国际快件监管中心;
4、汉阳海关:武汉市(长江以北地区)、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孝感市;
5、武昌海关:武汉市(长江以南地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咸宁市;
6、汉口海关:武汉铁路集装箱中心站、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东西湖园区)、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市场采购);
7、襄阳海关:襄阳市、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
8、宜昌海关:宜昌市、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宜昌片区、神农架林区;
9、黄石海关:黄石市、黄冈市;
10、十堰海关:十堰市;
11、荆州海关:荆州市;
12、荆门海关:荆门市;
13、鄂州海关:鄂州市;
14、随州海关:随州市;
15、恩施海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16、仙桃海关: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
17、武汉海关风险防控分局:负责关区安全准入风险防控。
此次改革,海关机构业务范围和名称进行了调整。以新设立的汉阳、武昌和汉口海关为例——汉阳海关的业务范围在武汉(长江以北地区)、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孝感市;武昌海关的业务范围在武汉市(长江以南地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咸宁市;汉口海关的业务范围在武汉铁路集装箱中心站、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东西湖园区)、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
截至目前,武汉海关各内设机构、隶属海关单位已按新机构职责和管辖范围开展工作。改革前未设立隶属海关机构的荆门市、鄂州市、随州市、恩施州,因监管场所、办公设施、信息化建设等原因尚不具备开办海关全部业务的条件,武汉海关将积极协助相关隶属海关所在地政府做好筹建工作,尽快通过验收后正式开关。
武汉海关人事教育处负责人介绍,筹建期内海关业务办理不受影响,暂时维持现状。荆门市的属地业务,暂由荆州海关办理;鄂州市、随州市的检验检疫业务按原模式办理,海关业务暂由汉阳海关办理;恩施州的海关业务暂由宜昌海关办理。机构改革后,新武汉海关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管更加高效、队伍更加壮大,为进出口企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