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湖北洪湖警方通报:被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2.15”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近日在洪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段某堂等9名涉案人员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9个月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该案的成功侦办和判决,强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切实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018年2月15日11时许(大年三十),洪湖市府场镇船码头村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三组的村民颜某松与刘某进协商宅基地事宜时,发生争执继而互殴。颜某松在镇卫生院一楼输液室进行治疗时,刘某进一方在家族亲友的怂恿下,继续找颜某松的麻烦,接到报警后,府场派出所立即指派警力驱车前往现场处置,刘姓家族的亲友段某堂、颜某友、李某才、李某保等人,凭着家族人多势众,不顾派出所民警及村干部的劝阻,打伤颜家多人和卫生院住院患者,以及劝阻民警、村干部等多人,并且打砸卫生院医疗设施,社会影响极坏。
府场派出所将案情上报后,洪湖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刑侦局领导具体负责,刑侦大队和府场派出所精干警力参加的联合专班,严格按照“严打黑恶犯罪,力求除恶务尽”要求,专案专办,全力攻坚。
经过20余天的艰难调查,专案组查证了刘氏家族暴力殴打警务人员及村干部的涉案事实。专案组兵分三路前往深圳、云南、成都等地,3月19日、20日,犯罪嫌疑人颜某鹏、颜某友、李某才先后落网,3月22日,犯罪嫌疑人段某堂、段某其、解某正等5人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法律攻势主动到专案组投案自首。
洪湖市公安局侦破该案,取得了完整的证据链后,于5月24日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报送检察院起诉;11月9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26日,洪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段某堂等犯罪嫌疑人九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