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

1月3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受游劝荣委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代表院党组作报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

会议指出,2018年,湖北省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审判质效有了新提升。2018年,湖北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40939件,审结758437件,同比分别增长13.9%和13.5%。二是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围绕三大攻坚战、长江大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湖北省法院出台系列审判指导意见,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三是司法为民展现新作为。湖北省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针对农民工讨薪难等问题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推行网上立案、网络跨域庭审,为基层法院配备巡回审判车,落实案件“分调裁”机制,方便群众诉讼,提升办案效率。四是深化改革实现新进展。湖北省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及认罪认罚从宽、轻刑快办、案件管辖、内设机构等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信息化建设。五是自身建设呈现新气象。30个集体和51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红安县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被命名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会议要求,湖北省法院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会议强调,湖北省法院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推动实现司法能力现代化;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从严治院治警,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会议宣读了关于对湖北省法院2018年度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结果的通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冶市人民法院、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七个中级(基层)法院作了典型发言。

来源:湖北高院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