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1月30日下午,湖北高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并就今年全省法院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受游劝荣院长委托,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代表院党组作报告。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

会议指出,去年,全省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40939件,审结758437件,同比分别增长13.9%和13.5%,审判质效有了新提升;围绕三大攻坚战、长江大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出台系列审判指导意见,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执结案件210522件,执行到位金额474亿元,司法为民展现新作为;深化改革实现新进展,累计公开司法信息304万条,公布裁判文书72.8万份,互联网直播庭审2.8万场;30个集体和51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红安县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被命名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会议要求,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奋斗之年,是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在我省举办之年。全省法院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人民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在惩治犯罪、扫黑除恶、信访稳控上彰显力度;要着力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精准脱贫良好环境,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要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立平等保护司法理念,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全面规范涉企司法行为;要着力服务创新开放发展,围绕我省“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的战略布局,立足审判职能,运用法治手段,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新兴产业发展、服务对外开放发展。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努力把法院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全省法院要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推动实现司法能力现代化,坚持以科技为支撑,推进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促进审判工作、诉讼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要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继续深化人员管理改革,切实加强审判团队建设,优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审判质量监督管理。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坚持从严治院治警,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法院党的建设;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狠抓纪律教育,坚持正风肃纪,加强从严管理,加大查处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激励担当作为,加强文化建设,坚持从优待警。

会上,游劝荣院长就当前工作提出六个方面要求:一是要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湖北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把加强涉诉信访和诉讼服务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源头预防,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把矛盾化解在属地范围。二是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要加强审判力量配备,注重审判环节规范化,确保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各级法院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法委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以案释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获得感。三是要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处于收官阶段,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如期实现既定目标。要巩固工作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成果。要加强执行前监督,确保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四是要做好春节前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五是要做好慰问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牺牲干警家属工作。六是要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教育。

会上,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宣读关于对全省法院2018年度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结果的通报。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全省各中级法院院长和直管市、林区法院院长参加会议,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省法院机关各处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咸宁、大冶、汉江、恩施、襄阳、汉江、孝感等七个中级(基层)法院分别从服务高质量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解决执行难、审判管理、分调裁机制改革、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来源:湖北高院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