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罗贤美决定逮捕

湖北省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罗贤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罗贤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荆楚公平正义网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