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减轻诉讼审判压力,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枣阳市法院兴隆法庭专门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并设立诉前调解室,让老百姓不到城区不花一分钱就能解决纠纷,这一便民举措,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截止目前,诉前调解工作室受理各类纠纷121件,调解息诉91件,调解成功率达75.1%,最大限度发挥了诉前调解快速解决纠纷、节约诉讼成本、缓解审判压力的作用。
“随着法院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案件受理数量大幅增加并呈现井喷态势,导致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凸显。”兴隆法庭庭长王泽均介绍说,去年6月,兴隆法庭被院党组确定为诉前调解试点单位后,法院专门为法庭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并与兴隆镇党委、政府联手,镇上为法庭配置3名公益岗位大学生及2名德高望重人民调解员,专门开展民商事诉前调解工作。
2016年11月,马先生之父老马在随阳老年公寓代养期间,不幸死在老年公寓附近,由于赔偿费问题,双方产生纠纷,马先生来到兴隆法庭准备起诉。法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完全可以诉前调解,没有必要走诉讼程序。若走繁琐的诉讼程序,一是时间太长,二是死者长期不能安葬,容易引发上访事件。于是,兴隆法庭将该案移交诉前调委会进行调解。受聘的调解员经过两天的耐心调解,双方很快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
据了解,兴隆法庭在开展诉前调解试点工作以来,得到了辖区党委的大力支持,不仅下发了《兴隆镇、随阳管理区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诉前调解委员会,还协助法庭选配人民调解员,并拨付人员、工作经费。同时,法庭在一楼诉讼服务大厅专设诉前调解接待窗口,建立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并派选调解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责任心强的干警作为诉前调解联络法官,负责纠纷的诉前调解联络和调解指导,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于: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