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辆河南开封开往湖南的旅游大巴发生爆燃,造成26人死亡、28人受伤的特大事故。事故的原因是乘客陈某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所致,这个惨痛的教训足以引起每一个人的警醒。可是,就在3月31日武汉地铁四号线,男乘客刘某携带氢气球进站,被安检人员拒绝后,心里不爽,刘某不是采取更为安全妥善的方法处理,而是点燃氢气球,险些酿成事故,引发了乘客恐慌,使在场的人员唏嘘不已。刘某被随后赶到的警务人员控制,轨道警方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刘某刑事拘留。
拿气球进站被安检员拦下
3月31日13时许,64岁的男子刘某在武汉地铁4号线汉阳火车站带一小孩拿着一个氢气球欲进站乘车,在厅西安检处被安检员拦下并告知氢气球属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带进站。
地铁站厅点燃氢气球,险酿重大事故
刘某被安检员拦下后,本该将氢气球交给安检员或者采用更加安全妥善的办法处理,但刘某没有这样做,而是在站厅内将氢气球点燃,并将氢气球抛出,氢气球在上升时被细线的火苗引燃,刘某看到窜出好大的火苗,迅速将氢气球抓了下来,并用脚踩踏,安检员、站务员见状也迅速和刘某一起踩灭了着火的气球。当时,由于进出站乘客较多,造成了乘客恐慌。
为什么氢气球不能带进站
由于充气气球使用氢气充灌,属于易燃易爆品,地铁车厢狭窄,人员集中,属于封闭式的,来往乘客较多,如出现爆炸,极易造成乘客惊慌,因此不可带进地铁。
此外,地铁站内的轨道架空接触网多属高压电缆,用氢气填充的金属薄膜涂层的气球容易漂浮,如果不小心碰到触网,就会立刻引起短路,危害到地铁运营安全及乘客安全。
武汉轨道警方提醒:
武汉地铁客流日均突破400万,尤其是清明节即将到来,客流将进一步增大,有的站点甚至会出现客流爆棚情况,安全工作极为重要。“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要消除一起严重事故,必须提前防控1000起事故隐患。在安全工作中,哪怕提前防控和治理了999起事故隐患,但只要有一起被忽略,就有可能诱发严重事故。为了自己和别人的乘车安全及地铁运营安全,请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违禁品进站乘车。
来源: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