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北依汉水,南临长江,汉江、东荆河等长江支流贯穿全境,跨东荆河与上、下西荆河两岸,有百里长渠、城南河、田关河、西荆河等21条排灌干渠和返湾湖、白鹭湖、苏湖等6个湖泊遍布,其中湖泊面积就有2.7万亩。
2018年以来,潜江公安坚持问题导向,组织精干专班,深入长江沿线开展集中调研,针对非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倾倒和非法采砂等重点问题,出重拳、下狠手,综合施策,压实责任,切实保护好治理好长江大母亲河。
2018年,潜江公安侦办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起(2起省督办污染环境案、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起非法采砂案),刑事打击8人,办理污染环境行政案件8起,行政拘留8人。
污染环境案
2018年3月23日,潜江市公安局环保支队与市环保局联合执法,发现园林办事处大桥村孙某鹏电镀厂和三江路某金属制品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超标排放水污染物。6月12日,市环保局将案件移交市公安局环保支队,此两起案件被省公安厅列为第三批督办环境污染案件。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18年7月10日,我市多部门联合执法,在汉江兴隆坝下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突击执法行动,现场查扣涉嫌非法捕捞钢质船舶2艘、渔获物33.3公斤。
2018年9月下旬,潜江市公安局环保支队接到市渔政管理局提供的线索后,迅速赶赴现场,与市水产局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依法扣押铁质渔船2艘及非法捕捞鱼货物160余公斤,并当场查获铁船、发电机组、电拖网、电线、渔获物等涉案物品。
非法采砂案
2018年8月6日上午,潜江市公安局高石碑派出所出动警力配合天门市有关执法部门,打击汉江非法采砂运砂行为。此次行动抓获两名运砂人员及运砂船,对汉江违法采砂运砂行为起到极大的震慑力。今后潜江公安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运砂行为,维护好汉江生态环境。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19年3月20日,潜江市公安局环保支队配合张金镇政府、渔政等部门对群众投诉反应四湖总干渠非法捕捞水产品(螺蛳)的现象进行联合执法。现场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船只三艘、螺蛳13吨。
推进长江大保护,保护长江生态文明,“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不仅有利于绿色发展之路,还会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2019年,潜江公安继续紧盯非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打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来源:潜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