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江警方加大对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远赴广东深圳成功将一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网上逃犯抓获归案。
经查:2018年8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庄某军在潜江市浩口镇开设服装厂期间,未依法支付张某等21名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达十三万余元,随后欠薪逃匿。
目前,庄某军已被羁押至潜江市看守所。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潜江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