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婧, 1992年8月毕业分配至湖北襄阳市樊城区司法局工作,199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2年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至今。多年来,经她办理的案件,没有出现一例错案,没有一起投诉事件发生,没有一名援助对象上访。
2018年1月,由司法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守望初心——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评选活动结果揭晓,张晓婧赢得“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殊荣。
她是正义使者
“张律师,张律师,请你帮帮我母亲吧,我们再也没有能力管她了。”2015年8月的一天上午,张晓婧刚从外面取证回来,一位中年妇女急迫地跪在地上哀求道。
原来喻大妈在1999年12月7日因交通事故致骨盆粉碎性骨折,双下肢及盆部瘫痪,长年卧床不起,大小便失禁,日常生活需要人护理,被鉴定为二级伤残。
2000年喻大妈的儿子和肇事方在交警队的主持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付喻大妈10万元(含今后的治疗费、护理费等)。10余年了,原来赔付的10万元早已花完,喻大妈的日常开销使儿女负债累累。
张晓婧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分析研究双方签订的协议,认为当年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残疾赔偿的给付年限、护理期限已满,喻大妈的案件还有希望。
第二天,张晓婧就与肇事方见面沟通,说明来意,对方以交通事故已调解并履行完毕为由,拒绝协商。张晓婧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及其再次申请赔偿的理由。这时,对方负责人才改变了态度,答应和公司法律顾问商量后给予答复。经与对方法律顾问的多轮交涉,由最初的分文不赔到人道主义2万捐赠,直至最后一次性赔偿喻大妈10万元,达成调解协议。
喻大妈拿到赔偿金后,深情地对张晓婧说:“闺女,你真是我的救命恩人”。
她是知心姐姐
2016年3月,陈某(女)双手托腰走进办公室,欲言又止。
经了解,陈某与丈夫系再婚组建家庭,婚后育有一子,由于年龄差异大,互不信任。前不久,丈夫将其打伤,致四根肋骨骨折。
张晓婧迅速介入,向陈某所在地的清河口派出所报案。张晓婧及时协助陈某进行法医鉴定,结论为轻伤,其丈夫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建议陈某综合考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终其丈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赔偿陈某各项损失近3万元,陈某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后因家庭暴力,陈某和丈夫感情确已破裂,张晓婧又为其办理离婚事宜。通过诉讼,陈某和丈夫解除了夫妻关系。如今,陈某和儿子过着平静、快乐的生活,亲切的称张晓婧为“知心姐姐”。
她是维权能手
2012年的一个上午,在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一位脸色蜡黄、身形消瘦的男子和一位满脸稚气的少年在沙发上坐立不安,低头不语。经交流,才知来者卢某二人是父子。1993年,卢某在保康磷肥厂打工时被烧伤,在市内某医院住院治疗。这两年来总是不明原因的持续发烧,在市中心医院检查,才得知感染艾滋病毒,并且已到发病期。在儿子的提醒下,才想到自己在某医院住院时输过血,可能是输血感染的。
张晓婧先后多次到该医院,复印病历,查询输血记录及输血人的资料,走访当年的输血人,其中有一位输血人因艾滋病已经死亡。在当年的输血记录中,院方没有输血人的血液检测记录。在取得充分证据后,以医院为被告,起诉至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张晓婧又接待了一名未婚女性王某,当年和卢某是病友,也感染了艾滋病毒。张晓婧律师一人代理二人的案件,后在法院的主持下,院方同意调解,分别赔偿了二人40万元。卢某、王某拿到赔偿款后,长跪不起,表达谢意,称其是救灾扶困的“活雷锋”,是患者的福音。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