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5月14日下午,湖北省法学会赴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进行专题调研,听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起草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省法学会会长傅德辉参加调研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太平主持调研座谈会。
会议学习传达了省委书记蒋超良关于“三治融合”试点工作的批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汇报了关于《“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初步设想等工作。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刘菊生等先后发言。
傅德辉会长在听取《方案》情况及专家教授意见后,对《方案》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方案》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以“自律与他律、刚性与柔性、治身与治心、人力与科技”四个方面统一为目标,将政治性、实用性、群众性、创新性、简洁性贯穿始终。
他要求在吃透特色理论、枫桥经验、时代特征的基础上深入思考,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接地气难的问题;建立学习机制,厘清经济发展与服务的关系、清晰 “三治”重点等关注三治方案的重点内容;并在加强“三治”文化建设、借助现代化手段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来源:湖北省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