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湖北省法学会改革实施方案》

6月10日,湖北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蒋超良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湖北省法学会改革实施方案》。湖北省法学会会长傅德辉,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太平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法学会工作是党和国家法治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法学会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坚定不移把法学会改革引向深入。

会议强调,要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法学会改革的首要位置,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听党话、跟党走。

会议要求,要深入把握新时代群团改革规律推进法学会改革,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总体部署,强化各级法学会和所属学科研究会的职能定位、机构设置,建立起优化协同高效的组织体系。

会议提出,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法学会改革始终,牢牢把握群众性这个群团组织的根本特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法治呼声,在推进法治惠民方面担当作为。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法学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法学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环境和条件。各级法学会党组要自觉坚持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推动法学会各项改革任务在湖北落地落实。

来源:湖北省法学会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