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9岁的大一学生王力向洪山区珞南派出所询问调查进度。此前,王力和两位同学在勤工俭学过程中,不慎落入“朋友”的手机刷单陷阱。3人向民间借贷公司借款,目前,“朋友”消失不见,三人需要还款总和约17万元。
去年11月17日,王力和同学李勤利用业余时间在快递公司兼职,做包裹分拣。工作中,王力和李勤认识了一同工作的大一学生杨成。结束工作后,3人互留电话号码,相约遇到薪资较高的兼职相互推荐。
11月23日,杨成告诉王力和李勤,刷单既简单又可以赚取薪金。“杨成说,他朋友汪某介绍其到一家手机店刷单,这家手机店生意不好,希望我们假装分期购买手机,帮助完成手机销售任务。”想着假装买一次手机可获500元现金,王力和李勤动了心。
11月24日,3人在汪某的带领下来到街道口一家手机店。前往手机店途中,汪某自称和手机店的店员单某相熟多年,安全有保障。到店后,王力等3人先和单某签订了一份合约,合约上表示刷单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由单某负责。
随后3人被要求各自在一份文书上填写个人信息,每人的支付宝账户中被转进5300元。“他们给我们人手一部iPhone7plus,拍照后收回,我们将钱转给单某。”单某承诺会按时还款。
事后,3人各获得500元钱。看到刷单确实能赚钱,3人又刷过几次。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可是今年2月,3人陆续收到催款短信。一开始,王力不以为意,认为单某没有及时还款。但是2月底,民间借贷公司开始电话催债,王力这才开始通过汪某联系单某。“单某联系不上了。”王力等3人傻了眼。
目前,民间借贷手中有王力等3人填写的借款合同,经计算,3人手中的还款本息和达到约17万元。3月1日,王力等3人在家长的陪同下到珞南派出所报警。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何龙律师表示,根据“先刑后民”先处理刑事案件后处理民事案件的原则,学生们在警方结束调查前可与贷款公司协商暂停还款。(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于:武汉晚报 记者姚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