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被告相隔千里 电话语音开庭审案便民利民

3月24日,南漳县人民法院薛坪法庭利用科技法庭的同步录音录像功能,通过电话语音连线方式开庭审案,当庭调解成功一起离婚案件,不仅解决了当事人因路途遥远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困难,也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这也是当地运用电话语音开庭审理的第一案。

原告温某诉被告徐某离婚纠纷一案开庭审理时,被告徐某因在广东打工,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不能请假,且往返一趟费用高昂,便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开庭。庭审期间,徐某的诉讼代理人出示徐某书写的书面答辩状,表示同意离婚,而此时原告温某又表现出调解的意向。考虑到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和原、被告双方并没有实质性的分歧,承办法官李磊立即给徐某打电话,表示希望他本人参与到庭审活动中来以便保障自己的诉讼权利,并提出通过电话语音的形式进行开庭。电话那头正忐忑不安的徐某立马同意了。承办法官首先对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进行了确认,原告温某在法庭现场进行陈述意见,被告徐某通过电话语音从千里之外的广东传回答辩意见,原、被告双方借助电话语音顺利交换了意见。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同意离婚,并就房屋处理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科技法庭的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对整个电话语音调解过程进行了拍摄记录。

(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编审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