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未成年综合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前后仅用不到两个月时间,做到了案结事了,使该案未成年人张某的合法权益最大、最快得到保护,得到该未成年人家长及所在学校的高度赞誉。
该案原告张某,年仅八岁,2016年1月遭遇车祸,之前曾以交通事故纠纷起诉到法院,孝南区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付张某各项损失。因张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此次又以保险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到法院,孝南区法院依法立案后,将案件移交未成年综合审判团队办理。受案后,承办人员快速送达起诉状等应诉材料给被告某保险公司,被告以该事故已起诉判决过、“一事不再理”为由,提出抗辩,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承办法官在精心研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后,认为张某请求赔偿因伤所致的伤残金符合法律规定,不属重复赔偿,遂与被告反复沟通,讲法说理,被告最终心悦诚服,达成共识,同意在十五日内赔付到位。这起难解的纠纷就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于: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