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公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案例:这家工厂赔27万

蓝莓基地被隔壁工厂排出的废气污染减产,农户索赔180万元;知名化工企业倾倒污水100余吨被诉讼,为给污染买单,该企业拿出700万设立环保慈善信托基金……昨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排废气致附近蓝莓减产

金属材料厂赔了27万元

武汉的创业农户周某在麻城承租一块300亩的土地,建蓝莓果园。2012年8月,进入成熟期的蓝莓出现脱落现象。周某送检发现,蓝莓的氟化物超过国家限量标准,不能作为商品食用或加工。

好端端的果品怎么会氟化物超标?随后周某发现,蓝莓园旁开了一家金属材料厂,该公司的废气直接进入基地,造成蓝莓出现枯枝、黄叶、落果等现象。2014年,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80万余元。

经过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案中金属材料厂不能提供有力证据,证实自己不存在污染行为,故该厂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综合双方提交的鉴定结论,可以认定该厂对周某所种植的蓝莓存在污染。

2016年11月5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综合周某所种植蓝莓面积、蓝莓受损程度、蓝莓园搬迁的距离等因素,酌情认定其损失为27万元,由该金属材料厂进行赔付。

知名企业倾倒百吨污水后

拿700万设环保慈善基金

湖北一家知名化工企业,通过罐车运污水至渣场倾倒,总量100余吨。宜昌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处罚10万元,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整治的决定。

此污染行为,也被社会组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知晓。“绿发会”经过调查后认为,该化工企业的违法行为,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对近在咫尺的水库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去年3月,绿发会对该企业提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该企业停止侵权行为,立即清除非法倾倒地污染物,同时修复非法倾倒地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

此案经过汉江中院审理后调解,该企业在倾倒现场进行覆土,达到适宜于植物、农作物生长的条件。该企业还拿出700万元,设立以社会公众为受益人的环境保护慈善信托基金。

倒卖3000吨进口废矿渣

买卖三人均被判刑

两无业男子肖某和袁某,商量利用固体废物弄点钱花花。两人决定,由肖某负责在新疆某地口岸寻找用于冶炼冰铜原料的货源,袁某负责在黄石物色矿老板购买,二人从中获取信息费。

2012年,矿老板徐某代表公司和肖某、袁某签订协议,约定由袁支付10万元保证金,肖负责在新疆某地口岸办理相关事宜。

随后,徐某所代表的公司三次购买含铜物料3000余吨(实为矿渣,属于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磨粉后配矿对外出售。后经黄石环境监测站鉴定,该“含铜物料”属于危险废物。

案发后,徐某主动缴纳环境修复治理费40万元,肖某退交违法所得2.6万元,袁某退交4.1万元。

黄石市下陆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三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处置,其行为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徐某、肖某和袁某分别获刑有期徒刑八个月、八个月和六个月。

省高院负责人介绍,此案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较为少见,是新型的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本案是我省第一例也是唯一一例以该罪名定罪量刑的案件。

(来源于: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