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在武汉市黄陂区三里桥街东河村湛家田湾,黄陂区人民法院使用新式巡回审判车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该起案件被告方某双目失明,行动不便,且居住地较为偏僻,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案件承办部门武湖法庭决定使用巡回审判车上门开庭审理此案。
该巡回审判车布局灵活,集立案、开庭、调解、送达、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实时传播等流动法庭功能于一体,可实现与现有科技法庭庭审平台无缝对接。
“法院使用巡回审判车开庭审理案件,变‘等案上门’为‘巡回审判’,变‘坐堂办案’为‘到村办案’,变‘开庭普法’为‘送法到家’,让审判、普法更接地气,是落实司法为民的有力举措。”在现场观摩的区人大代表这样说道。
(来源: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