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宜昌召开

8月10日,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宜昌召开。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看望与会代表,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静院长指出,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重要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攻坚之年。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对做好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李静院长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部署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持续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位求进,再创佳绩。要继续发挥服务大局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保障改革发展大局,着力深化法治湖北建设,着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氛围。要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狠抓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见效,狠抓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狠抓相关配套改革任务的统筹协调推进,以“钉钉子”精神将司法体制改革进行到底,促进提升司法公信。要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应用,积极适应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集成融合,拓展信息化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要继续坚持重心下移,着力提升基层法院为民司法水平,不断加大基层法院支持保障力度,努力破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夯实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根基。要继续坚持从严治院,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标准,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狠下功夫,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和法院党的建设,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和法院文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主持第二阶段会议,其他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出席会议,宜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刘红洲同志到会致辞,全省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省法院机关各部门及各中院办公室(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武汉、黄石、宜昌、咸宁、恩施、汉江中院作了典型经验发言,与会代表还围绕贯彻会议精神进行了讨论。

(来源:湖北法院网)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