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自1993年调入老河口法院工作第一天起,这八个字就成为了杨永杰同志的工作方向。二十几年来她一直在法院财务室从事会计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处处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默默坚守在财会岗位上,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由于她的敬业工作,2002-2016年连续数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0年被评为老河口市政法先进个人、2012年被省高院评为财务先进个人等。
坚持学习,刻苦钻研本职业务
杨永杰同志把对岗位的热情全都溶入了工作学习之中,长期的工作实践,使她深知学习的重要性。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她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做好财务工作打牢政治基础。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她努力学习会计法、财务人员工作制度、财务人员职责等一系列专业知识。为实现我院财务工作信息化管理,她克服重重困难,经常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加班加点学习计算机操作技术,规范财务管理和各项业务操作,推动了我院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我院财务工作做出了贡献。
尽职尽责,一丝不苟保正义
杨永杰同志可以称得上是我院的一个老会计,但她本人不骄不燥,不摆资格、显资历。她注重日常的学习,并经常与办公室其他财务人员共同交流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杨永杰同志不仅自己在我院会计工作中发挥着核心骨干作用,还为我院培养年轻司法会计人才尽心尽力。 她毫无保留、不计回报,将自己多年来的专业工作经验倾囊相受,为年轻同志更快、更好地进入司法会计工作角色提供了极大地帮助。
杨永杰同志认为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小心谨慎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财务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在财务工作中如有一丝一毫的差错,将会给单位带来巨大的损失,所以在日常工作中她处理每一笔业务都是看了又看、审了又审,严格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帐务。
如遇到财务手续不全或与财务制度规定相违背的违规票据她坚决不准入帐;如遇到单据、票据与实际发生不符或无票据现象她不怕得罪人,坚决打回重新开票;如果发现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什么问题的,她及时如实地向单位领导反映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在我院的各项基建项目中,她积极与金融部门、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争取项目资金,帮助我院缓解资金供需矛盾,确保了各审判庭的开工建设,特别是有关基建项目支出的票据,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处理帐务。
热情服务,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财务室做为单位的窗口部门,个人的言行举止将会影响整个单位的形象。杨永杰同志非常注重加强自己的服务意识,努力塑造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人员形象。她经常说:“只有服务提高了,才能得到外来办事人员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单位良好的形象才能得到维护。”
她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业务管理过程中,非常热心耐心地对待每一位办事人员,并做到快速、仔细、保质、保量的处理每一笔业务。在日常工资晋升、普调工资、政策性涨工资等一系列业务中,她深知关系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所以对每一个干警的工资情况都非常清楚。几年来在调资过程中,她从未出现过任何差错。
在遇到干警、退休老干部询问工资增减或其他情况时她总是热心细致地为其解释,有时为了一个人的工资,她要到银行、单位跑几趟,但她不厌其烦,从没有推辞过。对待外来办事人员退兑现款、诉讼费时,她总是先对办事人员讲清办事程序和单位的一些财务规章,尽量让当事人少跑腿、不跑腿。她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无怨无悔,不计得失干事业
“每个人都渴望自己的人生如朝霞一般绚丽,如繁花一般灿烂,然而现实生活中,不是每个人都能驰骋疆场、轰轰烈烈,大多数人都是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面对改革大潮,我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岗位、开拓进取,为法院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这便是“一名司法会计”最朴实的心声。
(来源:老河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