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法院连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广西南宁召开全国法院媒体融合发展工作座谈会,并对2017年度在司法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予以通报表扬。枣阳人民法院再次荣获“司法宣传先进单位”殊荣。这是该院连续六年获得此全国性荣誉。

多年来,枣阳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并把该项工作作为推进司法公开、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院形象的窗口。该院成立了司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院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具体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的宣传报道工作格局。制定完善《枣阳市法院信息宣传调研考核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宣传任务目标、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在全院形成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全面推进的良好氛围;建立法院内部宣传工作QQ群、微信群,通过记者、老通讯员传经送宝,不断提高兼职通讯员写作水平,大力宣传报道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为本地区和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今年以来,该院在人民法院报、民主与法制、湖北日报、襄阳日报等地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320余篇。其中,中央级50余篇,省级130余篇,市级140余篇,彰显了审判机关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百姓权益的成效,提升了法院宣传正能量。

此外,该院在巩固传统宣传阵地的同时,致力加强互联网宣传阵地建设,实现了官网、官方微信、微博、手机APP全覆盖,并成功入驻了今日头条号和企鹅号客户端,新媒体“矩阵群”初步形成,开启了枣阳法院司法宣传“微时代”。 今年元月至7月,该院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160余期,500余条,被上级法院采用转发280余篇(次)。粉丝量近4000人,官网访问量达3万多人次,头条号单篇文章点击率突破6万多人次。上半年新媒体报送采用总数,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初步形成了动态新闻全覆盖、深度报道有亮点、宣传载体多样化的新闻宣传格局,对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