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大调研宜昌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9月4日下午,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康年率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体委员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宜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斌代表中院党组就宜昌两级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张忠斌院长在汇报中指出,自2015年10月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科学配置审判资源为目标,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全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以提升工作质效为立足点,扎实推进其他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审判活力不断释放,2016年宜昌法院结案率位居全省第一,全市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先后受到省法院督察组、中央督察组好评。

在听取汇报后,吴康年副主任高度肯定了宜昌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做到了有序、有力、有效。宜昌法院落实员额制,健全办案组织,运行新的审判模式,明确权责,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和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各项司法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很好地履行了打击职能、服务职能和保障职能,为宜昌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针对下一步的工作,吴康年指出,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司法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一系列重要举措,牢牢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总目标;二是始终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完善员额制、落实责任制、强化监督制约、健全保障体制,加强法官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三是始终坚持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遵循司法规律,有效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四是始终坚持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有据,与改革创新相结合,既把握方向原则又要结合基层实际,正视困难,大胆改革。

宜昌中院在家党组成员及部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