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司改】加快现代科技+司改,打造智慧司法

现代科技应用迈进一小步,可以推动刑事司法文明前进一大步。

以新一代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现代科技迅猛发展,为司法体制改革注入了前所未有的创造力和生命力。

以信息化助推执法办案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法庭上,在庭审语音智能识别系统的帮助下,法官和诉讼各方说的每句话都被转换成文字,在电脑屏幕上自动生成符合要求的庭审笔录。采用该系统后,庭审时间可以缩短30%至50%。

在省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办案人员轻点鼠标,就在侦查信息查询平台上获得海量数据,几天内就可以完成传统模式下需几个月才能获取的证据材料。

这是全省政法机关以信息化助推执法办案的一个缩影。

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

法院系统大力推行网上办案,推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完善“法官助手”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为法官提供法律咨询、案例推送、文书校对等服务,提高办案效率;检察院系统同步开通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运行、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公安系统建成“公安云计算中心”,实现海量信息“一键式挖掘查询、一站式分析比对”;司法行政系统实现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阳光信访全数字化。

2016年7月,为提升全省政法机关的科技信息化战斗力水平,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省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意见》,计划用2至3年时间,打造一张大网(政法综合信息网)、两大平台(维稳情报信息平台、应急指挥平台)、三大中心(“政法云”大数据中心、政法舆情监测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四大体系(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政法业务支撑体系、政法便民服务体系、安全运维体系),努力使科技信息化成为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动力源。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实现“一把尺子”办案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不同法官、当事人、律师对法律规定理解不一致,导致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

“法官、检察官独立办案后,大多数案件取消了庭长、院长的层层审批,如何实现“同案同判”、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破解的又一个难题。”省司改办同志介绍说。

贵州、上海等地创造性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分析证据,明确不同诉讼阶段的基本证据标准指引,研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构建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一把尺子”办案,探索出一条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融合的新路子。

贵州搭建数据信息互联共享平台,选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毒品五类案件,开发政法大数据办案系统,把要素化、结构化的证据指引嵌入系统,在侦查、审查起诉环节发挥好“筛子”作用,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

今年5月,上海研发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上线试运行。这一软件系统连接公检法机关,建立统一的刑事办案平台,形成新的办案流程,消除了长期以来存在的“信息壁垒”,初步实现刑事办案网上运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发挥人工智能在数据采集、整理、分析、综合方面的优势,可以帮助司法人员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和审查证据,统一司法尺度,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周振武表示,贵州、上海等地的经验带给我省政法信息化建设很多启示。与先进省市相比,我省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运用深度结合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必须全面提速,弯道超越。

加快推进“现代科技+司改”行动,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

加快推进“现代科技+司改”行动,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8月底召开的省委政法委全会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发出动员令。

“互联网时代,共享比占有更重要。”针对全省政法部门之间,政法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省市县三级之间存在的信息壁垒问题,王祥喜指出,要坚持“共享是原则,不共享是例外”的理念,打通信息化建设的“肠梗阻”,尽快实现政法各级、各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加快建设政法综合信息网,横向联通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公安、国安、司法行政六大系统,纵向贯通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政法机关。

打造政法协同办案系统,建立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平台,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各环节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实现“公检法司”办案业务的网上流转和全程留痕,有效避免人情案、关系案。

在现有辅助办案系统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通过升级、整合、研发,形成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行政各自智能辅助办案子系统,并嵌入政法协同办案系统上线运行,提升执法司法办案智能化水平。

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创造法治湖北建设的新辉煌!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