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以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为抓手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2016年以来,荆门市在拓展城乡网格化管理平台功能的基础上,将积分制管理理念引入社区(村)社会治理,以积分形式对治理主体的行为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并根据积分制管理办法对治理主体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激励的社会治理模式。荆门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实践以来,实现了社会治理由“替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由“单一行政管理”向“多元协商共治”转变,由干部“唱独角戏”向群众“跳集体舞”转变。

凝聚合力,多元共建

围绕治理主体,搭建参与平台

社区居(村)民、党员、家庭、社区(村)工作人员和单位(辖区所属单位、社团)等集体和个人,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只有充分引导、依靠他们,最终才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为此,依托网格化社会管理平台,开发设计社区(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软件,并为不同类型的主体设置不同的个性积分目录,使其比学赶超有目标,分类激励有依据,实现社会价值有平台。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市有6600个单位(社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积分制活动。

围绕治理客体,创新引导目录

社会治理客体就是由于社会发展而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主要的问题是基层治理“难”、基层工作“累”、基层群众“冷”。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从引导群众发挥正能量作用入手,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加生态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方面,创新细化了4大类191个正能量行为目录,鼓励群众从小事做从点滴做起,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价值观、人生观。

围绕治理载体,创新管理办法

积分制管理主要是用奖分对人的能力及综合表现进行量化考核,充分调动治理主体积极性,打造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其目标导向开放、操作办法简单、结果运用灵活、奖励程序公正、管理成本可控,契合基层社会治理实际。为此,市委市政府将其引入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创新项目进行了试点。通过试点在软件开发、平台应用、积分主体、积分类别、分值标准、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创新,使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办法。

重心下移、协同共治

整合资源促共治

整合社会治理力量,成立由居(村)民代表、志愿者、社区(村)干部、网格员(辅警)、社区民警、驻村片警、驻社区检察官等组成的积分制工作小组,强化组织推动。同时,整合资金资源、智力资源、公共服务资源、市场资源,为积分制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根据群众的共同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大力扶持和培育互助类、公益类、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切实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自管自治作用。

加强联动促共治

各地综治办统筹协调组织、民政等相关部门,将积分制管理工作与社区、村阶段性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把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积案化解、平安法治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纳入积分制管理,调动了居(村)民、志愿者、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形成推动积分制管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强化奖惩促共治

各地分时段、分类别、分区域召开“积分分享”会议,对社区(村)积分较多居(村)民在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有效撬动社区(村)居(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积分的积极性。目前,全市共发放奖励物资折合200余万元,兑换免费服务30余项,评先表彰800余人次,兑现优惠政策500余人次。同时,为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还将积分制管理纳入干部履职尽责、综治、文明单位考评内容,对工作推进情况实现一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

正向引导,全民共享

在社区(村)推行积分制管理办法,通过积分鼓励治理主体主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通过积分鼓励治理主体服务阶段性重点工作,通过积分鼓励治理主体崇尚良好家风社风民风,收到了显著成效。

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热情

积分制管理与推进基层群众自治高度契合,对于精准回应群众诉求,有效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具有现实意义。

解决了基层治理工作无抓手的难题

通过积分制管理手段,能够有效地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团结群众,在社会治理活动中,参加的人多了,支持的人也多了。

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以积分记录美德,用行动传递正能量,树立起社会道德文明新风尚。现在群众普遍反映,身边好人好事多了,居民矛盾纠纷少了,邻里沟通交流频繁了,群众安全感提升了,社会关系也和谐了。

增强了基层党组织“三力”

积分制管理推广以来,通过“居民自管+积分”,以先进带后进方式,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来源:基层指导处)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