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五项措施 推进全省鉴定行业反腐倡廉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司法鉴定行业延伸,推进鉴定队伍建设,提升队伍形象,近日省司法鉴定协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通知》,在全行业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扎牢反腐倡廉的政策防线。

各级协会对于《章程》的议案、需决策的重要事项要按程序提交报告、审查和表决,杜绝议事程序不合规、不合法的现象;建立和健全机构内部反腐倡廉的惩戒制度,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良好执业氛围。

二是严格管理,建立不能腐的工作机制。

按《章程》规定制定财务收支管理规定、配齐财务管理人员;协会各种收入必须按规定入账,支出先审后批;严惩私设“小金库”和违规支出的行为;各种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必须在政府指定的供应商中购买,杜绝各类回扣。

三是规范执业,维护司法鉴定队伍的良好形象。

任何鉴定人和机构不得以回扣和馈赠的方式去收揽鉴定业务,杜绝不正当竞争和行贿嫌疑现象;对于鉴定人的受贿情节一经查实,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惩戒。

四是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公开和审计监督。

协会执行严格的财务审计制度,在规定的范围进行公开,接受全面监督;审计中出现的违规情节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公示;各级协会提供审计的账目必须客观、真实和全面。

五是从严治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要尽快在协会内建立党的组织;已建立党组织的协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会员的先锋和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全体会员自觉筑牢反腐倡廉防线;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本协会内反腐倡廉工作;党员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者,一经查实,本人除按行规进行惩戒外,及时通报所在党组织处理。(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