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通过构建严密有效的执法监管体系,辅以科技信息化手段,确保了民警在执法、管理各环节严格公正规范。十堰市公安局已连续2年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执法考评工作连续多年在全省名列前茅。
创新执法理念,在优化管理中让群众增强获得感
“十堰市公安交管警告,您的机动车在人民路违法停靠,请立即驶离,否则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3月23日上午,正在该路段一临街商铺购物的李先生接到了警方的电话语音提示,他迅速将车驶离禁停路段。
“先劝后罚,这是我们对违法停车行为采取的一项人性化执法措施。”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陈洪举介绍,“3分钟内驶离违停地点的车主,将免予处罚。”2年来,十堰市公安局在城区广泛推行智能语音自动劝离系统,日均拨打2000余个电话,广受市民好评。
查验身份证应明确查验范围,随身携带警察证……在行政执法、刑事侦查、大型活动安保、路面巡逻执勤等各个公安执法环节中,十堰市公安局始终坚持民意导向,使群众的合理意见建议成为优化服务的动力和方向。
一个个执法细节,体现出法制大进步。十堰市公安局立足简便规范的原则,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对16大项30小项审批服务事项一站式、标准化办理;出台《十堰市公安机关便民利企“双16条”》等惠民措施;驾驶员考试现场监控视频网上同步公开,车驾管业务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区,开通出入境业务网上预约等一系列网上服务、掌上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将公安机关亲民、务实的形象根植于民心。
科技强警,执法规范化在科技支撑中整体升级
3月26日,因买卖房屋引发债务纠纷,丹江口市民彭某手提煤气罐堵在罗某家门口“讨说法”,被丹江口市公安局均州派出所民警当场控制。
在派出所办案区,民警为彭某戴上一个智能手环。自此,从随身物品拍照入柜、电子数据自动采集,到尿检结果信息入卷、讯问起止时间等所有流程都自动进入办案系统,无需民警手工填写。讯问笔录按照智能笔录的格式化模板记录,讯问结束后,刻录机自动将全过程存档并刻录成光盘,由民警入卷归档。
“这套智能案管系统解放了民警的双手,将案件相关信息自动强制入轨,避免了人工整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失误,在后期案件质量监督中,也可做到对信息一键可查、一目了然。”丹江口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王启兵告诉记者。丹江口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涉案财物管理区、案管中心全面实现在智能化的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下一体化运行。
目前,丹江口“三位一体”案管模式正在十堰全面推广升级。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两级公安机关“三区四中心”案管中心设施升级改造均已完工。从今年起,执法办案区、涉案财物管理区、案管中心、执法音视频自动处理系统、网上学法系统、执法监督系统等“六位一体”的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将全面启用。
强化机制建设,让民警在日常勤务中遵循规则
2017年年底,十堰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在例行执法检查中发现,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李某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以法院已受理受害人宋某刑事自诉为由,撤销案件并解除对嫌疑人张某的刑事强制措施。这一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经纪检、法制核查后,法制支队责令房县公安局启动问责程序,李某受到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做书面检查、全局通报批评等处罚。
“我们建立办案民警负责制,案件谁承办谁负责,法制部门将民警的执法情况归入民警的执法档案,实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十堰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秦汉明介绍,坚持将执法监督、执法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度化,不断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素质和能力,是十堰市公安局长抓不懈的一项强警战略。
为全面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十堰市公安局出台《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规定》《受案立案工作规范》《刑事案件管辖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面细化执法程序,确保民警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在每个执法环节上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不公等问题。
在十堰市公安局督察支队,记者看到,民警轻点鼠标,便可调看全市所有办案区域监控,实时监督规范民警执法行为。该局还建立完善了法制、纪检、督察等部门配套衔接机制,定期会商执法难点,对执法环节中的错误和瑕疵进行集体研究,强化监督落地。2017年,十堰市公安局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共追究执法过错责任9人。
制度约束的同时,十堰市公安局综合施策,通过组织大培训、组建执法服务队、执法资格考试、网上法制学堂、微信学法课、送法下基层等措施提升民警综合素质。目前,十堰市全体民警中,98%通过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考试,79人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39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居全省第一。多名民警因执法办案水平过硬,被省公安厅指派参与重点案件的侦办。
系列法治强警措施,让民警对执法为民的理念内化于心、对执法规范化的要求外化于行。2017年,十堰公安机关受理案件近2.5万起,未发生较大执法过错问题。
来源:湖北省公安厅新闻办